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503-0000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东至安东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钙镁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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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至安东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钙镁粉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大渡口镇 |
建设单位: |
东至安东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造业30” 中的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主要利用原生产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购置磨粉机、滚筒筛等设备,新建成品料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吨钙镁粉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东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东科工信〔2024〕 80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再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同时,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其稳定运行,防止废水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上料、破碎、筛分、磨粉等工序,均应设置高效的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统一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原料卸料粉尘,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外,加强对卸料作业的管理,规范卸料操作流程,减少粉尘的产生。运输道路扬尘,要安排专人负责道路的清洁和洒水工作,确保每天至少洒水2次,在干燥、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颗粒物为5.15 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危废库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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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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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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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52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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