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503-0000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东至安东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钙镁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环审〔2025〕6号
东至安东大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200万吨钙镁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造业30” 中的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主要利用原生产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购置磨粉机、滚筒筛等设备,新建成品料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吨钙镁粉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东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东科工信〔2024〕 80号)。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车辆冲洗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再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同时,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其稳定运行,防止废水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上料、破碎、筛分、磨粉等工序,均应设置高效的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统一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原料卸料粉尘,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外,加强对卸料作业的管理,规范卸料操作流程,减少粉尘的产生。运输道路扬尘,要安排专人负责道路的清洁和洒水工作,确保每天至少洒水2次,在干燥、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颗粒物为5.15 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危废库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上传验收系统https://cepc.lem.org.cn/#/login),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5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