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502E/202503-00020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县人社局关于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做好帮扶对象增收工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
我部门征求各乡镇意见后申请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项目入库,并申请该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覆盖2025年全年。
二、资金使用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人社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乡村公益性岗性位岗位补贴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紧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坚持“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使用”,科学规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2.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原则,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高岗位上岗率。
3.各村要明确岗位开发、聘任程序,按程序及时公布岗位选聘信息,规范开展人员上岗条件审查和拟聘用上岗人员公示。用人单位要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岗位性质、岗位要求、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
4.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指导村“两委”做好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杜绝“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5.2025年全年,每月按照400元给予岗位补贴,确保就业稳定。
三、资金监管
1.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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