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04-00038 | 组配分类: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4月份重大项目招投标信息——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昭潭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4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昭潭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昭潭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昭政〔2025〕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昭潭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昭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昭潭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图书室、阅览室、展览室、接待室、活动室、多功能室、培训教室、老年活动中心、健身室、综合文化室等;文化活动中心院内场地采用沥青混凝土硬化处理,并栽种草坪和花草,进行绿化处理;对活动中心进场道路进行改造升级,铺设沥青混凝土;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包括1座标准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及停车场;对全民健身中心排水沟进行清理,铺设石材成品沟盖板,并对破损区域使用混凝土修补硬化。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4月—2025年12月,计划2025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2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八、加强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不得变相违规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堂馆所和业务用房。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504-341721-04-01-241709。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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