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04-00050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4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花园乡南溪行政村金榨中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4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花园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花园乡南溪行政村金榨中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花政〔2025〕6号)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符合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村内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中心村基础设施升级,同意在花园乡建设实施东至县花园乡南溪行政村金榨中心村建设项目(新建),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504-341721-04-01-78088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金榨公路沿线景观打造,全线约0.6公里;(2)修建4个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373平方米;(3)修建1个健身中心和1个休闲中心,占地面积约260平方米;(4)增加特色矮墙,长度约510米;(5)硬化房前道路、生产便道等,长约85米的黄麻石石板路,在村入口增加村标。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2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和美乡村资金100万元,其余部分由南溪村自筹。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计划2024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四、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按照非依法必须招标要求依法自主实施。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及时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投资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4.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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