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505-0000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安徽青禾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粮油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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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青禾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粮油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大渡口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安徽青禾粮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5年4月29日 |
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总投资7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中“15谷物磨制131”及“16 菜籽油加工133”,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一条(2万t/a)、菜籽油加工生产线一条(2.5万t/a)、稻谷烘干生产线一条(0.5万t/a),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仓库及其他附属用房,购置粮油生产设备、烘干设备、化验设备、储油罐等设备。该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东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东科工信(2)〔2024〕18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及地面保洁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与浓水及反冲洗水一并接管进入大渡口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硫废水经过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同时,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其稳定运行,防止废水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菜籽油加工生产线:油菜籽下料废气、清理废气和破碎废气经过收集后,经过沙克龙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浸出废气与6#溶剂油储罐呼吸废气经冷冻回收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脱色、脱臭产生的废气经冷冻回收装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大米加工生产线:原粮接收、初清筛、除杂、砻谷去壳、谷糙分离、碾米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稻谷烘干生产线:卸料、去杂、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装置(TA013)处理后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台热风炉燃烧废气分别经过低氮燃烧+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蒸汽锅炉废气与导热油炉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低氮燃烧+SNCR装置+石灰石+石膏脱硫处理后3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化验室废气经过通风橱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9)排放。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包材、废白土、油脚、去杂杂质、炉渣等暂存一般固废库(150m2),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油品化验废液、废试剂、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颗粒物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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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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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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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52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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