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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DP-04标段第一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DP-04标段第一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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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设建投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DP-04标段第一批)临时用地,经审核,符合临时用地审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DP-04标段第一批)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位于泥溪镇宋阳村、昭潭镇永丰村,总面积为1.7097公顷(合25.65亩),用途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和运输便道。临时使用期限为三年,自临时用地批复下达之日起算。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的补偿标准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用地。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范围、用途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使用临时用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一旦发现有不按批准范围、用途使用临时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临时用地到期后,你公司要严格按照《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DP-04标段第一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履行完成土地复垦义务。

此复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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