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502-00048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东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实施东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东农工组[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6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万元,乡镇自筹106万元,涉及3个乡镇共4个项目点,为提高水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确保水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尧渡镇梅山村;尧渡镇东村村;大渡口镇麻石桥村;官港镇民主村。
二、建设内容:详见《东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三、投资预算:6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万元,乡镇自筹106万元)。
四、建设期限:2025年6月30日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各项目点完成后实施单位先完成自验,合格后向水利局提交项目申请验收报告,水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验收联合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并及时指导各乡镇做好各项目的资料归档、竣工审计工作。
五、绩效目标:改善我县3个乡镇共4个村的群众饮水安全。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详见《东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七、项目建设管理:各乡镇政府加强领导,将辖区内的实施项目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东至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办秘[2010]41号)有关规定执行及组织实施,并执行工程监理制度。
八、主管部门及责任人:东至县水利局,张敏
公示期为10天(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举报。
监督电话:0566-7017550
附件:《东至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东至县水利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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