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05-00037 | 组配分类: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5月份重大项目招投标信息——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木塔乡荣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67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木塔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木塔乡荣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木政〔2025〕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木塔乡荣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木塔乡荣兴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木塔乡荣兴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三层均在地上)框架结构党群服务中心一幢,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内设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民兵营(连)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党员活动室、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农家书屋、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残疾人协会、停车区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10月—2026年9月,计划2025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240万元;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资金及上级党组织支持资金。
八、加强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不得超标准装修。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505-341721-04-01-646916。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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