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征地法定公告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6-00035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至经开区香隅大道改造提升及北河路南段等道路工程) 文号: 东征预字〔2025〕第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至经开区香隅大道改造提升及北河路南段等道路工程)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7:03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香隅镇金鸡村,香隅镇金鸡村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二十四组、二十五组,香隅镇同心村洪村组、宋垅组、王沟组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东至:香隅大道,南至:香隅大道,西至:北环路,北至:安徽雅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地块二东至:香隅大道,南至:安徽新富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西至:香隅镇金鸡村,北至:香隅大道;地块三东至:香隅大道,南至:香隅大道,西至:香隅大道,北至:香隅镇同心村;地块四东至:香隅大道,南至:香隅镇同心村,西至:香隅大道,北至:香隅大道;地块五东至:香隅大道,南至:东一环路,西至:香隅镇同心村,北至:香隅大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东至经开区香隅大道改造提升及北河路南段等道路工程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东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香隅镇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香隅镇金鸡村,香隅镇金鸡村十八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二十四组、二十五组,香隅镇同心村洪村组、宋垅组、王沟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在东至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zh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香隅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义敏;联系方式0566-816102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619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