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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504-0006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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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升农村地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现将常见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及消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警惕“山寨”食品陷阱

部分农村小商店中,可能存在不少“仿冒食品”。这些食品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包装、名称、商标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如“可比克”变“可比特”、“康师傅”变“康帅傅”、“旺仔”变“旺好”、“雪碧”变“雷碧”奥利奥“粤利粤”等。此类“山寨”食品大多来自非正规生产厂家,生产过程缺乏质量管控,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标、添加剂滥用等安全隐患。

消费建议:购买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家、包装细节等信息,注意观察字体清晰度、图案印刷质量及包装密封情况,避免因外观相似而盲目选购。

 二、远离“三无”食品风险

“三无”食品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信息的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无”食品因生产环境简陋、卫生条件不达标,且未经任何质量检测,可能含有致病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食用后易引发食物中毒或慢性健康问题。

消费建议:在小卖部、农村集市等场所采购食品时,要主动查看食品标识是否完整。拒绝购买包装破损、标识模糊或缺失的食品,切勿因价格低廉或图方便而忽视食品安全。

三、拒绝食用过期食品

部分不良商家为减少损失,会通过重新包装、篡改生产日期、拆分零售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或已过期的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因微生物繁殖、油脂酸败、营养成分分解等原因变质,食用后可能导致腹痛、腹泻、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消费建议:购买食品时,应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优先选择距保质期较远的产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胀袋、漏液等异常现象;购买散装食品时,确认其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冷藏、防潮等)。食用前,再次检查食品外观、气味、质地,若发现变色、发黏、有异味等变质迹象,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妥善处理。

 四、抵制伪劣食品危害

伪劣食品是指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用不合格原料生产的食品,例如用劣质油脂加工的油炸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调味食品等。这类食品可能含有黄曲霉毒素、瘦肉精、吊白块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肝、肾、心血管等器官造成损害,甚至增加患癌风险。

消费建议:选购食品时,选择具有明确厂名厂址、执行标准、质量认证标志的正规厂家产品。对于来源不明、原料成分可疑的加工食品(如路边摊自制辣条、无标识的腌制品等),应坚决不予购买。

五、谨慎对待低价陷阱

部分假冒伪劣食品常以“超低价”“大甩卖”等噱头吸引消费者。需注意的是,食品生产需遵循基本成本规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食品,可能在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仓储运输等环节存在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等问题,难以保障质量安全。

消费建议:树立“质量优先”的消费理念,避免单纯因价格低廉而冲动购物。购买食品时,综合考量品牌信誉、生产资质、产品口碑等因素,通过比较性价比做出理性选择。

六、审慎选择流动摊贩食品

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通常缺乏稳定的进货渠道和质量追溯体系,食品来源难以核查。同时,部分摊贩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食品裸露存放、操作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加工工具清洁不足等问题,易导致食品受到污染。

消费建议:尽量选择固定门店、具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家购买食品。如确需从流动摊贩处采购,应仔细观察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查看食品是否妥善保存(如用防尘罩遮盖、冷藏保鲜等),确认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后再行购买。

七、理性看待食品宣传

部分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商家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宣称“包治百病”“替代药物”等。根据《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保健食品标签需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其功能宣称应严格基于科学依据。

消费建议:购买保健食品时,认准产品包装上的“蓝帽子”标识(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及批准文号(如“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或“中国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产品资质信息,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切勿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

   八、强化维权意识

若发现农村市场存在假冒伪劣食品,或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让我们共同关注农村食品安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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