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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国用(1997)第284号
大渡口航管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85.27㎡
大渡口镇解放街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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