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07-00045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7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烈士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109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来《关于东至烈士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东退役军人〔2025〕5号)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符合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展示革命先烈历史史实,传播红色文化,同意在尧渡镇建设实施东至烈士纪念馆展陈提升项目(改建),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507-341721-04-01-65202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对800平方米的革命烈士纪念馆重新布展,采用声光电新型展陈方式,包含陈列大纲,内部重新装修,展示柜及相关设施;(2)建设容纳800人的功能报告厅;(3)对烈士陵园配套的排水、公共厕所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剩余300万元由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一年10个月,计划2026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
四、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及时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投资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应招不招、招小结大、分解招标、应进不进、先建后招、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5.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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