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507-00049 | 组配分类: | 教师行为规范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其他 |
名称: | 2025年暑期师德师风工作提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各校(园)要常态化开展师德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决杜绝师德失范行为发生。现将暑期师德师风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1.严禁在任何场合传播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2.严禁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有偿家教以及在校外兼职取酬。
3.严禁推荐、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为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宣传广告、提供学生及家长等相关信息。
4.严禁借布置假期作业为由,向学生推销商业盈利性质的图书报刊、APP、教辅材料、培训讲座等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
6.严禁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打架滋事、黄赌毒等违纪违法行为或参与非法集资、封建迷信等活动。
7.严禁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格遵守道德规范,注意个人言行,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发布不当言论。
各校(园)要严格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宣传提醒不到位,出现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将依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视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和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等方面的资格处理。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7026918 7026916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