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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508-00039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5年7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5年7月)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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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57月份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5〕235号

安徽省佑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徽省佑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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