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10-00009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9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龙泉镇2025年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15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龙泉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龙泉镇2025年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龙泉镇2025年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龙泉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县龙泉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龙泉镇辖区14个村,1个社区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建村民活动场所36个、排水沟约12500米、高压涵管约4200米、人行道约3500米、候车亭2座,新增路灯约300盏、健身器材48套,栽种苗木约3000棵、复绿草坪约15000平方米,进行道路硬化约1600米、小池塘清淤约17800立方米、路口危房拆除约3600平方米,推进沟塘整治、垃圾清运处理等项目建设。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10月—2026年12月,计划实质开工时间为2025年10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八、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要求,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投资估算以及社会效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重点必须完成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主要审批手续,组织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509-341721-04-01-506353。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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