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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6817Q/202509-00040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5年9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池州市东至县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东发改投资〔2025〕13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5年9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池州市东至县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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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林业局:

报来《池州市东至县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市东至县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县林业局。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长江(东至段)岸线15公里范围内退化林分。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态修复和林相改造 10 万亩(其中,2026 年实施 4.0093 万亩,2027 年实施3.9845 万亩,2028 年实施 2.0062 万亩)。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63—202812月,计划20263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8757.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8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57.38万元。

八、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要求,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投资估算以及社会效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重点必须完成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主要审批手续,组织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509-341721-04-01-421479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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