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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6817Q/202509-00059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布机构: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5年9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溪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东发改投资〔2025〕13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5年9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溪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1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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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南溪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符合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溪村村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村民生活幸福感,同意在花园乡南溪村建设实施南溪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新建),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509-341721-04-01-43196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45.5㎡,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及室外活动广场、停车场、挡土墙、景观绿化、管网综合等场地附属工程,其中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占地面积约306.52㎡。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295万元,资金来源为南溪村自筹。项目建设工期1年,计划20259月正式开工建设。

四、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按依法必须招标要求依法自主实施。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及时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投资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4.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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