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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2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集用(2006)第0083号
刘陈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60.05平方米
尧渡镇团结村
该土地及上面的房屋已被东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拆迁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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