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504-00172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5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池政地农转﹝2025﹞14号 |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东至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5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木塔乡横山村、大田村、茶溪村、富丰村;洋湖镇洋湖村、珠虹村、青峰村;香隅镇花山村、白岭村;葛公镇同春村、联塘村;官港镇秧畈村;花园乡南溪村;大渡口镇庆丰村;张溪镇张溪居委会;龙泉镇大板村、林丰村、下畈村、何村村;泥溪镇官村村、朱村村、西湾村;张溪镇白石村、历山村、蒲塘村、火花村、阳山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8950公顷(耕地0.703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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