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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507-00127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东至县2025年第7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文号: 池政地农转﹝2025﹞2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2025年第7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来源: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1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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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5年第7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东至县大渡口镇八都湖村,官港镇北城村、民主村、陈镇村、政元村、古桥村、杨村村、洪畈村,泥溪镇西湾村、宋阳村、官村村、隐东村、河庙村,青山乡双河村、东阳村,昭潭镇龙潭村、官营村、思源河村,龙泉镇大板村、黄荆港村、何村村、古楼村、铁炉村、塘村、曹村村,葛公镇留铺村、红旗岭村,张溪镇蒲塘村、葛仙铺村、杨畈村、土桥村、六联村、侯店村,胜利镇南丰村、万岭村,木塔乡富丰村、横山村、郑村村、荣兴村、茶溪村、木塔村,花园乡桃源村、花园村、祠村村,香隅镇同心村、花山村等46个行政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1855公顷(耕地0.9334公顷),将未利用地0.01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2015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应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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