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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18N/202502-00056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尧渡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东至县尧渡镇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东至县尧渡镇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

来源:尧渡镇 发布时间:2025-02-1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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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1.急难型救助对象对因车祸、溺水、火灾、失盗、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经认定,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救助标准为2000-3000元。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1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根据救助对象刚性支出额度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综合考量,救助标准原则上制在本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以医疗部门结算单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为依据,一般户个人自付费用需达到2万以上,低保户个人自付费用需达到1万以上,特困户个人自付费用需达到0.5万以上。2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不低于我县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3000元。3因其他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遭遇其它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进行救助,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

针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当月审核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申请对象审核确认的人均月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相关程序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一并进行。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不予救助。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对因持续性传染病疫情影响而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经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两次临时救助。

对特殊困难对象,可采取“一事一议”、“跟进救助”、 “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及时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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