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511-0000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安徽森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PET再生切片、3万吨PP/PE净片及2万吨PP/PE改性颗粒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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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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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PET再生切片、3万吨PP/PE净片及2万吨PP/PE改性颗粒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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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东至县胜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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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森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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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池州艾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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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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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位于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建筑面积29160m2,建设标准化厂房2栋,综合楼及配套附属用房,购置灌包机、分离机、色选机、破碎机、脱水机,建设年产10万吨PET再生切片、3万吨PP/PE净片项目。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经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备案(东发改备〔2025〕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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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得超出《报告表》确定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范围。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粪池后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工艺:格栅+调节+气浮+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1000t/d)处理达纳管限值后,排入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依托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排入长江。企业须在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以及各污水管网接通等条件完善后,方可生产。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恶臭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化学品库、污水站、事故应急池、生产车间区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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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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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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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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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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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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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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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6-52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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