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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81073009H/202508-0003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木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池州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东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08

池州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东至)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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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市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811元/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开发区753元/月;九华山风景区775元/月。

    以上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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