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511-00045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2025年11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张溪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窑分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5〕178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
张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对张溪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窑分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报告》(张政〔2025〕57号)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符合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公路网布局,同意在张溪镇东湖村建设实施张溪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窑分路)项目(改建),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511-341721-04-01-59120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维持老路现状,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项目起点与现状G236平面交叉,路线整体由西向东,终点至东田村,路线全长2.563Km。单侧或双侧拼宽后整体罩面;拼宽部分采用20cm 石渣+20cmC30混凝土加铺至与老路面齐平,老路病害修复后,板缝贴防裂贴,整体加铺粘层+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3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305.1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计划2025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
四、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按照非依法必须招标要求依法自主实施。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及时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投资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严格按照批复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应招不招、招小结大、分解招标、应进不进、先建后招、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5.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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