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556345602Y/202512-0000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 名称: |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2025.12.13-12.19)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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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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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大渡口镇文贵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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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东至)文综罚字〔2025〕F-000012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幼小衔接》等出版物17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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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28 |
2025-12-11 |
2026-12-11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东至县广播电视局、东至县文物局) |
执行到位 |
1 |
一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大渡口镇文贵超市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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