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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93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现相关权利人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补发。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皖(2021)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89521号
王振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至县张溪镇杨畈村王村组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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