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601-00033 | 组配分类: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畜禽养殖】张溪镇畜牧兽医站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张溪镇畜牧兽医部门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度,张溪镇畜牧兽医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如下工作:
1、根据张溪镇的地理位置、养殖特点及往年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好张溪镇2025年度工作安排,以便有条不紊地开展全年工作。
2、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近期开展畜牧兽医监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兽医行业生产安全等工作。
3、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 深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乡摸排各养殖场(户)养殖情况,制订《东至县张溪镇2025年实施先打后补规模畜禽养殖场“先打后补”计划表》,安排全镇养殖场(户)的先打后补工作。
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函》文件精神,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节日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做好老兽医工龄补助发放工作:每月常态化跟踪“老兽医”增减名单,确保工龄补助按月足额准确发放。
6、做好张溪镇兽医行业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确保准确,不遗漏。
7、指导张溪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搞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8、做好张溪镇牛、羊血吸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计本辖区内的牛、羊饲养数量,统筹安排牛、羊血吸虫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9、协助市、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张溪镇养殖场(户)做好安全生产、兽药减量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10、根据县农服中心要求,做好张溪镇各养殖场(户)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11、对全镇符合条件的养殖大户注册农安康,全年实行监管,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12、协助处理镇政府交办的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3、动物检疫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对全镇出栏畜禽进行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
14、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宣传养殖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知识,督促养殖企业张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明白纸》,制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进一步降低、杜绝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5、协助镇政府做好牛、羊禁牧工作。
16、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年不定期对全镇养殖场(户)进行畜、禽疫病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同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17、瘦肉精检测工作: 按月对全镇养殖场(户)饲养的牛、羊、猪进行瘦肉精尿检,同时对市场出售的猪肉不定期的进行瘦肉精肉检。
18、按照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要求,下乡统计灾情,并指导各养殖场(户)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19、根据张溪镇的养殖特点,对张溪镇的两个重点养猪场“池州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东至县春和牲畜养殖有限公司”常年实行监管,并提供全方位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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