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511-00085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2025年第12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池政地农转﹝2025﹞42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东至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5年第12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东至县张溪镇历山村、仙亭村、杨畈村、东湖村,花园乡双河村、胡村村,木塔乡富丰村、中园村,洋湖镇洋湖村,葛公镇留铺村、大华村,官港镇民主村,泥溪镇隐东村、宋阳村、双溪村、官村村,青山乡东阳村,昭潭镇永丰村、昭潭村、龙潭村,龙泉镇何村村、林丰村、黄荆港村、古楼村,大渡口镇庆丰村等25个行政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5462公顷(耕地0.40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应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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