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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25年12月21日起,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会商研判,满足《东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东政办秘〔2025〕1号)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12月21日8时起解除县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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