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601-00045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2026年1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青山乡梅塘行政村大屋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东发改投资〔2026〕6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青山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青山乡梅塘行政村大屋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符合直接编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当地群众居住环境,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同意在青山乡建设实施东至县青山乡梅塘行政村大屋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新建),东至县青山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代码:2601-341721-04-01-81428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分为八大工程,分别是大屋中心村村庄入口空间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河道提升工程、乡村特色节点打造工程、乡村导视系统优化工程、村庄风貌提升工程、乡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工程包括主管HDPE双壁波纹管-DN300管道长度约473米,HDP双壁波纹管-DN200管道长度约为1164米。出户管UPVC-De100管道铺设长度约1240米;污水加管不锈钢管DN50,长度约为84米,检查井91座。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3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和美乡村奖补资金200万元;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县级按70%给予奖补,乡镇自筹资金54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计划实质性开工时间2026年3月。
四、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按照非依法必须招标要求依法自主实施。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及时按照批复内容和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暨投资概算并履行报批手续,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需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社会风险等各项防范措施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科学、规范建设管理,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4.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自本文件批复之日起,须在1个月内补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否则自动作废。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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