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601-00019 | 组配分类: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县水利局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
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实施东至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东农工组〔2025〕12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水利局2026年实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40万元,涉及5个乡镇共5个项目点。为提高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确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洋湖镇珠虹村、葛公镇桥联村、昭潭镇官营村、泥溪镇杨林村、龙泉镇新屋村。
二、建设内容:详见《县水利局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三、投资预算:8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30万元,乡镇自筹资金110万元)。
四、建设期限:2026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先组织自验,合格后向县水利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县水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验收联合小组,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并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并及时指导各乡镇做好项目的资料归档和审计工作。
五、绩效目标:改善我县5个乡镇共5个村的村民饮水安全。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详见《县水利局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七、项目建设管理:各乡镇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将辖区内实施项目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东至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办秘[2010]41号)有关规定执行及组织实施,并落实工程监理制度。
八、主管部门及责任人:东至县水利局,张百胜
公示期为10天(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举报。
监督电话:0566-7017550
附件:县水利局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东至县水利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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