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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603-00023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6年2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6年2月)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0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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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2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6〕12

东至县东流镇密丰村卫生室(李某云)涉嫌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东至县东流镇密丰村卫生室

PDY70115834172112D6001

李某云

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失效的医疗器械(24支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

2、罚款2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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