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602-00008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2025年东至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2025年,东至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5%;全县6个国省控水质断面按月开展监测,除升金湖中心点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未达标外,其他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率为83.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进行评价,2025年东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33天,优良率为91.5%。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14、45、2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0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略有上升,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臭氧(0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二氧化硫(S02)浓度小幅下降,二氧化氮(NO2)浓度与去年持平;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2025年黄湓河张溪断面、尧渡河东流断面、龙泉河跨省断面(鄱阳石门街)、升金湖中心点断面、尧渡河东至县上游断面和香隅河断面共6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除升金湖中心点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未达标外,其他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率为83.3%。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5年,我县龙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尧舜供水有限公司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全县15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季开展水质监测,2025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进行评价,2025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3.8分贝,质量等级一级(好),城市功能区点位环境噪声昼、夜间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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