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603-00009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名称: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2月信访件办理情况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序号 | 属地 | 信访内容 | 办理结果 | 备注 |
| 1 | 尧渡镇 | 徽之鱼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水未做处理,直接外排至厂区附近基本农田。来电人表示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此问题的办理回复不属实,该企业目前未放假。同时来电人认为该企业的污水处理程序不合理,仅经沉淀后用于还林的方式,易对林地造成生态污染。诉求:1、要求处罚回复不实的经办单位;2、该企业在年前(2月中旬前)建设污水处理装置,禁止对外排放污水。3、要求经办单位电话反馈处理结果。 | 经查,反映的徽之鱼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之鱼公司”)位于尧渡镇龙岗村王村组,于2025年8月租赁原龙岗村村委会旧址,建设年产200万斤淡水鱼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去鳞-宰杀-清洗-腌制-包装-成品,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工序的废水,配套建设了容积为120立方的污水收集池,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后用于还林。2026年1月29日,我局会同尧渡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时企业已停产,反映的排水渠中少量污水已回抽处理,经踏勘走访,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情况。2026年2月6日,我局现场检查时企业生产工人已放假离岗,仅有3名从事电商发货人员在岗,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负责人称已联系处置单位,春节后复产采用罐车将清洗废水转运处置。2026年2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向您反馈了核查和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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