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92H/202603-00008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名称: | 法护婚恋守公平 典筑家风护万家——大渡口司法所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宣讲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近日,大渡口司法所深入村居,举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普法讲座。活动紧扣“结婚—婚内—离婚”全流程,以案释法,生动诠释法律对“公平”与“保护”的价值追求,引导群众树立理性、健康的婚恋观。
精准聚焦“婚前”要件,厘清合法边界。 宣讲从“结婚的实质与形式条件”切入,明确自愿、年龄、禁止近亲等核心要求。重点解析“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重婚、未达婚龄、近亲结婚属于无效;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受胁迫结婚”则可申请撤销,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通过案例分析,引导群众从源头开始诚信、审慎对待婚姻。
深度解析“婚内”权责,筑牢公平底线。 针对财产与债务热点,宣讲明晰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划分规则。尤其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内赠与等常见情形,结合案例说明法律并非简单认定“加名即平分”,而是综合考量出资来源、婚姻贡献等因素,强调财产归属的公平性。同时,明确驳斥“借婚姻索取财物、实现财富跃升”的错误观念,指出民法典对彩礼等大额赠与设有公平的返还规则,旨在遏制婚恋中的逐利行为。
全面规范“离婚”权益,强化特别保护。 围绕离婚冷静期、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宣讲结合实例解读协议与诉讼离婚程序。重点阐释“共债共签”原则,明确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债。同时,着重强调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全职照料家庭的一方离婚时可请求“家务补偿”,并详解了对妇女、子女等群体的损害赔偿与经济帮助制度,彰显法律对弱势方权益的倾斜保护。
本次宣讲将法条转化为常识,覆盖婚姻各阶段法律风险点,既普及了法律知识,也矫正了错误婚恋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民法典“以人为本、守护公平”的温度。下一步,大渡口司法所将持续推进精准普法,以法治力量护航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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