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604-00058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批后公布】关于张溪宴会中心酒楼项目方案设计的批复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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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溪宴会中心酒楼项目位于张溪镇六联村境内,东临耕地,南临洋张路,西临现状道路,北临张溪镇公租房。经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管县长审查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现予以批复:
一、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请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依据该规划尽快报批建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设计单位对出具的规划指标真实性负责。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445.63㎡;总建筑面积7086.85㎡;计容建筑面积4995.11㎡;总建筑密度36.80%;容积率1.45;绿地率20%。
三、交通组织:地块西侧和东侧各设置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50辆。
四、项目涉及消防、人防、物管、电力、给排水、供电、绿化等专项设计以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为准,但不得影响总体布局。
五、应严格执行该方案要求,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主体”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六、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规划项目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周边的生态环境。
七、本地块详细规划应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专此批复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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