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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1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业务办理指南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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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大渡口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一)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换领新证的;

 

(二)居住证丢失的,申请补领的。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换领、补领新证时,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行使依据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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