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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71115084T/202604-00017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青山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30

青山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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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概况

青山乡地处东至县西南部,南接龙泉镇,西南与江西省彭泽县杨梓镇毗邻,北与江西省彭泽县东升镇相邻,东北与昭潭镇接壤,东北距东至县城67千米, 全乡国土面积102平方公里,山场面积11万亩,林业面积678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8%。耕地面积2.2万亩,全乡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1.73万人。青山乡地处浅山丘陵地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形四面环山,中间浅山丘陵;境内最高峰位于鲁峰尖,海拔424.3米;最低点位于双港村决湾河床,海拔35米;村庄均在海拔50—80米之间,境内河道属鄱阳湖水系龙泉河流域,有梅双河、青山河、昌朴河等6条河流。

(二)风险隐患情况

对洪涝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主要风险点为水库下游影响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具体风险隐患情况详见附件2。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政 委:汪志民

指挥长:余 成

第一副指挥长:汪小兵

常务副指挥长:苏 军

副指挥长:郎 平王 东殷菁菁谭德宝李臣龙

吴致远苏 军

成   员:王治城 鲍启君李 靖钟真强刘 平 

赵啸尘 董丽丽章松根徐熙龙王彩萍

何鹏鹏姜 浩彭昊飞谢江接朱非凡

何元飞陈 赓张 凡章 炬申业强

刘 铭周志伟嵇东林汪 名蒋文婕

              欧阳军唐苍佑欧阳妍汪朝冕白 旸

杨晓岚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

(2)制定全乡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

(3)依法组织制定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

(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区位防汛抗旱责任;

(5)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

(6)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7)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8)发生大洪水时,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综合保障、转移安置、卫生防疫、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承担防汛抗洪相应工作职责;

(9)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

政委:负责防汛抗旱全面指挥。

指挥长: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全乡防汛抗旱工作。主持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第一副指挥长:协助防汛抗旱全面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常务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副指挥长(武装部长):负责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三)指挥机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张凡、彭昊飞。

主要职责:

(1)承办乡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乡汛情、旱情、工情;

(2)组织拟订并实施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情况等;

(4)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

(5)协调、监督各村、各单位落实乡防指工作部署;

(6)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队伍建设;

(7)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8)组织指导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9)负责其它防汛抗旱有关工作落实等。

(四)乡防指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及职责

1、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山洪防御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度汛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2、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3、水利站:负责管理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4、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文稿撰写汇报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5、民政所: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以及灾后

6、财政分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各村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供电所: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

8、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9、青山乡中心学校及青山中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0、公路站:负责公路、桥梁等工程设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公路、桥梁抢通保通,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及信息收集工作。

11、农经办: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信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
    12、卫生院:负责洪涝、干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通信公司:移动、电信、联通公司为防汛抗旱提供通信保障,根据汛情需要,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

 所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监测预警

1、气象监测:密切关注最新气象信息动态,及时向各村各单位推送;

2、水文监测:关注河、库、塘现状水位、水量情况;

3、水库、山塘水利工程监测:及时报送实时水位、蓄水量情况,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运行情况,当预报有降雨时,应加密巡查;

4、地灾点监测:对地灾点要落实日常巡查,当预报有降雨时,应加密巡查。

(二)启动响应

当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先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减少损失,同时向乡报告有关情况。

1.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级响应

(1)青山河或梅双河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面积大于1.5万亩的洪涝灾害;

(4)三个村以上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5)其它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1.2、响应行动

(1)会商部署:乡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召开全乡紧急部署会,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立即采取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乡指挥长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并带领相关人员赴一线督查指导,指挥长坐乡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乡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乡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中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8)群众动员: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2.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I级响应

(1)青山河或梅双河发生大部分河段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面积大于1万亩的洪涝灾害;

(4)多个村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

2.2、响应行动

(1)会商部署:乡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召开会商调度会,督查指导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乡指挥长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坐乡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常务副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乡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乡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中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8)群众动员: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3.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II级响应

(1)青山河和梅双河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或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3)发生面积大于0.5万亩的洪涝灾害;

(4)多个村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

3.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乡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会商调度会,督查指导转移避险,采取“关停撤”等措施;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乡指挥长安排包保村领导到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坐乡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24小时副指挥长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乡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情况报送乡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中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4.1、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V级响应

(1)青山河或梅双河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小(一)型或小(二)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3)发生面积大于0.2万亩的洪涝灾害;

(4)多个村范围内发生轻度干旱;

4.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乡指挥长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落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了解汛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情况,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做出下一步部署;

(2)组织指挥:乡指挥长安排包保村领导督促各村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副指挥长坐乡指挥;

(3)值班值守:强化领导带班值守,各村、各单位、各站所办应有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待命准备,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4)信息报送:乡防办应及时将防汛抗旱的情况报送乡指挥部,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防办;

(5)抢险救援队伍:通知集结民兵排、曙光中队、各村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6)物资设备:落实砂石料、麻袋、水泵、倒虹吸现场储存和协议储备,联系挖机、铲车等抢险机械,做好准备;

(7)安置点:提前落实安置点位置,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启用,并做好安置人员的后勤保障。

(三)防汛响应措施

1、水库、山塘巡查防守

(1)汛限水位以下,汛期每天1次,发生降雨时,每天2次;

(2)汛限水位以上,汛期每天2次,如天气恶劣强降雨持续时,每天不少于4次,必要时加密巡查;

(3)发生险情时,24小时不间断巡查。

2、地灾点巡查防守

汛期每天1次,如天气恶劣强降雨持续时,每天不少于2次,必要时加密巡查。

3、危险区人员转移

3.1、水库、山塘下游危险区人员转移

(1)当达到设计水位以下0.5米时,发布准备转移指令,当达到设计水位时,立即转移人员;

(2)发生较大险情时,发布准备转移指令,视险情发展情况发布转移指令;

(3)发生重大险情时,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水库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3.2、山洪威胁区、沿河低洼地危险区人员转移

(1)当降雨量达到1小时45-59毫米、3小时60-99毫米、24小时100-149毫米,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2)当降雨量达到1小时60毫米及以上、3小时100毫米及以上、24小时150毫米及以上,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山洪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3.3、地质灾害点危险区人员转移

当巡查发现有滑坡、塌方等不稳定风险时,应立即进行转移。

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按照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4、重点风险部位巡查和管控

(1)加强对病险、高水位运行水库、山塘、山洪威胁区、地灾点、危旧房屋、在建水利工程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

(2)当发布三级及以上响应时,或有可能带来严重风险时,应立即采取“关停撤”等措施,各村、各行业、各主管单位应通知督促辖区可能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

5、防洪工程险情处置和被困人员救援

(1)当防洪工程发生险情后,所在村应立即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险并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乡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根据现场险情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告指挥部作出决定,并将险情有关情况报县防办,提请县防办派出技术专家组进行指导抢险。若有必要,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

(2)当发现被困人员,应立即组织施救,并通知消防、公安等专业力量协助开展救援。

6、应急排涝

提前储备部分排涝水泵、管道等设备,当水库、山塘水位过高或出现险情时,应架设水泵抽水,情况紧急时开挖拓宽泄水通道。

7、道路抢通、供电保障、通信保障、治安保障、医疗保障等

交通、供电、通信、治安、医疗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

(四)抗旱响应措施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气象、农业、水利等业务部门要加强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农村供水和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 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大于60%。

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农村供水和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1%-60%。

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1%-40%。

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抗旱具体措施:

1、确保生活用水

(1)组织召开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2)对饮用水源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3)号召群众节约用水,一水多用;

(4)清洗启用古井,应急打井;

(5)必要时,限时供水、分时供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单位用水;

(6)实施应急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等措施;

(7)对饮水困难群众开展应急送水上门,设置流动送水服务队。

2、保障灌溉用水

(1)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2)筑堰坝截水、挖深坑蓄水、远距离引水、修建机电井等方式抗旱保灌;

(3)对水库、山塘蓄水合理有序进行调配,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灌溉用水,提高灌溉效率;

(4)与气象部门做好对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

(5)农业、水利部门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帮助群众将旱情损失减到最小。

四、应急保障

(一)乡级应急队伍

乡指挥部组建抢险应急队伍50人,人员是附近村在家的青壮年,如有需要,可在15分钟内集结。

(二)巡库查险人员

要求各村对水库、山塘、地灾点等落实专人进行巡查。

(三)专业抢险队伍和装备

乡政府与曙光青山中队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出动20人,救援装备比较齐全;乡还有防洪民兵排15人。

(四)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准备

乡政府储备救生衣160件、防汛帐篷20顶、手电筒40只,每座水库现场备有砂石料3方,并与池州东垅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储存协议。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对水库巡查责任人开展1次培训,对地灾监测人员开展1次培训,开展1次人员转移演练。

六、附图和附表

1、洪涝风险隐患表

2、危险区网格包保责任人表

3、乡级应急队伍表

4、巡库查险队伍表

5、防汛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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