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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607-00062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称: 2026年二季度食品投诉举报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6-07-06

2026年二季度食品投诉举报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0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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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诉 2026-06-30 16:00:03 池州惠佳益航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渡口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4008室 2026年6月27日在拼多多平台“惠佳益航烘焙专营店”购买了一款宣传“低脂”的炼乳,支付10.8元。购买时被“低脂”标签吸引,但收到商品后,包装营养成分表显示脂肪含量为8.0克/100克。根据国家标准《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固体食品脂肪含量不高于3克/100克才能声称“低脂”。该产品严重超标,不符合标准。商家使用“低脂”宣传进行虚假广告,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等法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要求商家按照消保法第五十五条中写的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为五百赔偿。如商家拒绝,请转为举报处理。 办理中
2 举报 2026-06-30 08:16:29 池州弘格丞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办公楼4006室 申请人于2026年6月14日在被申请人开设的拼多多店铺购买低卡食品1件,后发现涉案食品虽标有低卡,但其营养成分表上标注能量含量为1289KJ/100g,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涉食品能量远远超出国家标准。对被举报人涉嫌销售非法食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议没收被投诉举报人的涉案食品和违法所得,请求贵局责令被举报人立即停止销售涉案食品。 已办结
3 投诉 2026-06-30 08:13:52 池州弘格丞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办公楼4006室 申请人于2026年6月14日在被申请人开设的拼多多店铺购买低卡食品1件,后发现涉案食品虽标有低卡,但其营养成分表上标注能量含量为1289KJ/100g,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涉食品能量远远超出国家标准。
退还货款,赔偿1000。
已办结
4 投诉 2026-06-29 18:27:05 池州至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街广场2幢1048 本人于2026年06月29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街广场2幢1048门店花费15元购买盒装皮蛋。回家拆开后发现商品外包装已超过保质期,盒内其中一枚皮蛋严重变质、散发恶臭,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过期变质食品。
当晚前往门店协商,店长已下班,当班店员无权限处理赔付事宜。现持有完整购物小票、商品过期实拍照片、变质皮蛋实物及影像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应当退还货款,价款不足1000元需赔付1000元。现诉求:1.全额退还15元货款;2.依法支付1000元赔偿金。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办理中
5 举报 2026-06-29 16:15:12 好又多超市 东至县大渡口镇菜市场 来电人反映东至县大渡口镇菜市场“好又多超市”售卖的肉品存在质量问题,烹饪后异味明显,且商家存在区别对待消费者的行为。诉求:相关部门尽快到现场核查处理。 已办结
6 举报 2026-06-28 21:17:28 东至县雨涵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七里湖湖心路14号二层 本人2026年4月17日在拼多多店铺「HanHa全球代购直采」,185元购买NYO3深海鱼油,订单号260417-137636135321667
该商家自认商品无进口溯源码,违反《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进口食品需具备完整溯源凭证的规定,无法证明产品合法进口;NYO3品牌官方明确声明:除官方授权店铺外,其余渠道销售的产品均为假货,且无跨境进口经营资质、私人地址发货,并非正规跨境保税仓/进口贸易企业地址,所售为假冒进口食品。
商品页面公示「假一赔十」承诺,拼多多仅愿赔付385元,拒不履行承诺,构成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诉求:依法查处该商户销售假冒进口食品、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按假一赔十承诺向我赔付1850元。
我已先后两次投诉、一次举报,两条铁证足以认定售假,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实质查处,监管履职严重缺位。
已办结
7 投诉 2026-06-26 08:28:14 东至县顾新嘉泉商贸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陈厂组24号 来电人反映6月22日通过拼多多平台支付8.8元购买了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陈厂组24号“顾新嘉泉商贸经营部”的芝士片(订单号:260622-198317186563951)。商家宣传该产品为“低卡”,实际却不符合低卡标准,现投诉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诉求:依法赔偿损失。 已办结
8 举报 2026-06-25 15:18:47 梅姐黄牛肉 东至县尧渡镇敬慈路正心农贸市场 来电人反映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敬慈路正心农贸市场“梅姐黄牛肉”售卖的牛排骨侧切面呈圆形,与牛肋排应有的扁形切面特征不符,反而与猪排骨形态一致,认为该店以猪肉冒充牛肉进行销售。诉求: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已办结
9 举报 2026-06-25 10:40:15 池州弘格丞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办公楼4006室 我购买的冷链食品,商家未采取有效冷场措施,导致食品收到时已变质!无法使用,而且出现了酸酸的味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商家还一直强调没有问题,并没有积极处理,请问,如果没有问题,我食用了,出现了问题,商家可以承担吗 已办结
10 举报 2026-06-25 09:43:33 药膳堂生物科技(池州)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升金湖路金娃绿色产业园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药膳堂生物科技(池州)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上,使用““熬夜提神”、“提神醒脑”:公司暗示产品具有“提神醒脑”功效,使消费者将其与保健食品混淆,违反《广告法》关于普通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11 投诉 2026-06-23 10:12:08 安徽远帆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01号 1.“香酥蒸饼”该产品标签仅标注了受委托商名称和地址,却未标注委托商的地址。根据GB7718第4.1.6条,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一信息是消费者追溯产品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该产品遗漏委托方地址的标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符合食品标签的规范性要求,属于标签违法。上述涉案产品均不合格。赔偿。 已办结
12 举报 2026-06-23 10:08:38 安徽远帆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01号 1.“香酥蒸饼”该产品标签仅标注了受委托商名称和地址,却未标注委托商的地址。根据GB7718第4.1.6条,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这一信息是消费者追溯产品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 据。该产品遗漏委托方地址的标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符合食品标签的规范性要求,属于标签违法。上述涉案产品均不合格。查处、奖励。 已办结
13 举报 2026-06-23 10:07:14 池州市新晨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路1号 1.“香酥蒸饼”该产品标签仅标注了受委托商名称和地址,却未标注委托商的地址。根据GB7718第4.1.6条,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一信息是消费者追溯产品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该产品遗漏委托方地址的标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符合食品标签的规范性要求,属于标签违法。上述涉案产品均不合格。查处、奖励。
已办结
14 投诉 2026-06-23 10:04:24 池州市新晨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路1号 1.“香酥蒸饼”该产品标签仅标注了受委托商名称和地址,却未标注委托商的地址。根据GB7718第4.1.6条,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一信息是消费者追溯产品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该产品遗漏委托方地址的标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不符合食品标签的规范性要求,属于标签违法。上述涉案产品均不合格。赔偿。 已办结
15 投诉 2026-06-23 09:13:17 安徽尚豪德栗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碧桂园东至首府商业街5幢1028号 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于6月18日在因在京东商家购物的(葛根粉)收到使用了,发现我当时购买的是进口的葛根粉,商家售卖平台宣传的是进口的葛根粉,我收到货发现生产厂家是(安徽省)生产的,根本不是进口的产地,认为就是在这里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在这里违法了法律规定,并且询问了商家,认为商家他利用京东平台在这里肆意宣传商品,然后对于网络消费者以及本人造成很大的影响误导行为,已经影响了本人的购买实质,明明就是国内生产的非说是进口的这种欺诈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以及广发第八条并且根据广告法第2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产品的产地,商家宣传进口根本就是与实际不符与商家的许诺,已经构成虚假广告,这种虚假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诉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范围内损失赔为我调解,并查处这个问题 已办结
16 投诉 2026-06-22 15:35:07 池州至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街广场2幢1048 来电人反映6月6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广场“东柱超市”购买了“伊利”牌学生奶粉,花费116元。饮用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且奶粉中存在虫子。诉求:要求商家退款,并依法予以赔偿。 已办结
17 投诉 2026-06-22 14:26:34 池州弘格丞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办公楼4006室 2026年6月19日在拼多多平台“弘格丞瑞食品专营店”购买了一款宣传“低卡”的芝士片,支付16.09元。购买时被“低卡”标签吸引,但收到商品后,包装营养成分表显示能量含量为1289kj千焦/100克。根据国家标准《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C.1表规定,能量含量不高于170千焦/100克才能声称“低卡”。该产品严重超标,不符合标准。商家使用“低卡”宣传进行虚假广告,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等法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要求商家按照消保法第五十五条中写的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为五百赔偿。如商家拒绝,请转为举报处理。 办理中
18 投诉 2026-06-20 18:12:55 东至县以爱为名蛋糕店 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2幢108、109室 来电人张平香,2026年6月19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汇金广场“以爱为名”店铺花费112.8元购买了吐司面包等食品。6月20日清晨,孩子食用时发现面包已霉变,且已误食部分,随后出现头痛、恶心等症状。诉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2、要求相关部门核查该店食品安全问题。 已办结
19 举报 2026-06-20 15:53:49 池州至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街广场2幢1048 来电人反映其于6月19日在池州市东至县汇金广场“东柱超市”花费39元购买了一款绿豆糕。孩子食用后出现腹泻症状,来电人因此怀疑该绿豆糕存在变质问题。然而与商家沟通时,对方坚持称产品并无质量问题。要求商家予以赔偿。 已办结
20 举报 2026-06-20 15:15:43 普庆新村超市 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泥黄村 来电人于6月20日15:00在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泥黄村“普庆新村超市”花费6元购买火腿肠,火腿肠已过保质期。诉求:商家依法依规赔偿。 已办结
21 投诉 2026-06-19 22:10:20 东至县云姐奶茶店 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1,6幢1031号 我与2026年6月19日8点14分′在美团上面茶百道(汇金广场店)购买两杯奶茶其中一杯是黑糖奶茶,当时商家打电话说没有珍珠换成芋圆了,拿到外卖坐车回老家,孩子中午回来去冰箱拿着喝,到下午的时候,喝完想吃里面芋圆,扣开看到里面一只很大的苍蝇,裹在芋圆里面,当时通过美团联系商家处理,商家拒绝,一点不配合,美团只赔了7块,孩子看到苍蝇马上就吐了,心里和身体都受到打击了,茶百道商家却一点不处理!美团也是的!联系总店也没人接听我的诉求就退一赔一千! 已办结
22 举报 2026-06-19 18:32:07 东至县云姐奶茶店 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1,6幢1031号 来电人是张景,反映6月19日8:14左右通过“美团”平台(订单号:2202174894115914857)在池州市东至县汇金广场“茶百道”花费12元购买奶茶,食用时发现奶茶内有苍蝇,且孩子食用后身体出现不适,向商家反映无果。诉求:要求商家赔偿。 已办结
23 投诉 2026-06-18 18:48:17 东至县雨涵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七里湖湖心路14号二层 本人在该店铺购买美国Doctor's Best维生素D3进口膳食补充剂,商家宣传为正规合规进口产品,承诺可提供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增值税缴款书全套进口手续。我多次主动向商家索要完整资质文件,商家仅出示报关单,拒绝提供入境检疫证明与增值税缴款书,还以“非大批量入境”为由推脱责任。
该店铺在电商平台批量售卖海外保健品,累计销量数百件,属于经营性商业销售,并非个人自用海淘。依据《食品安全法》,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附带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缺少该文件无法证实产品重金属、微生物等安全指标达标;同时涉案产品瓶身无任何规范中文标签、境内进口商及备案信息,属于法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刻意隐瞒资质缺失问题,违规售卖不合规进口保健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安全权益。
现提出三点诉求:1、对该订单全额退款;2、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3、市场监管部门核
已办结
24 投诉 2026-06-18 16:10:20 东至县松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 东至县泥溪镇朱村村 来电人反映2025年9月23日通过“椀菜生鲜”小程序充值299元(单号:4200002880202509238306585436)在东至县泥溪镇朱村村“东至县松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购买土鸡和鸡蛋。每月其在平台下单,商家配送一只土鸡和30枚鸡蛋,共10个月期限。截止3月份商家停止发货,还剩余4个月未兑付。诉求:商家履行兑付剩余4个月商品,若不能兑付需退回剩余费用。 已办结
25 投诉 2026-06-18 09:48:06 东至县好味零食店 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1、6幢1069 来电人反映6月17日在东至县尧渡镇汇金广场“赵一鸣零食店“花费8.5元购买砂锅土豆粉一份,6月18日食用时发现配料包内有虫。诉求:请相关部门介入,督促商家依法处理赔偿事宜。 已办结
26 投诉 2026-06-17 14:31:44 六中包子 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街 来电人反映6月17日通过美团平台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街“六中包子”店购买素菜包子与烧麦,共计消费16.53元。其侄子食用该店包子后,上学期间突发呕吐,期间未进食其他食物,经医生检查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来电人质疑该店铺食品卫生不达标。诉求:请相关部门对该店铺进行核查监管、依法处理,并赔付医药费132元。 办理中
27 投诉 2026-06-16 15:29:16 东至县松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 东至县泥溪镇朱村村 来电人反映2025年9月21日通过“椀菜生鲜”小程序(订单号:E20250921191419042606167)在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朱村村“东至县松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购买土鸡和鸡蛋,商家仅发货3期(共10期)。诉求:要求尽快兑付剩余7期。
已办结
28 投诉 2026-06-14 08:54:14 东至县长江博文超市(个体工商户) 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幢1-2层 来电人于6月13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旁的“长江华联购物中心”购买榴莲,花费118元。食用时发现果肉已腐烂变质。因该榴莲是送给孩子的,现无法提供实物,但已拍照留存证据。其向商家申请退费被拒。诉求:要求商家退还相关费用。 已办结
29 投诉 2026-06-11 17:39:37 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东至新天地餐厅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东至新天地1幢一层1028-1033#铺位 食品是12点半出餐的,当时是打包带走的,拿回家以后就直接放冰箱里了,下午4点半孩子放学回来拿给他吃,打开包装就发现里面有虫卵了,跟餐厅人员沟通无果 已办结
30 举报 2026-06-09 16:39:35 东至县香隅大道1号赵一鸣零食 池州市东至县香隅大道1号赵一鸣零食 来电人于6月9日16:25左右在东至县香隅镇赵一鸣零食店消费。购买商品时发现乐事薯片货架标注价格为2.5元,但实际结账时收费为2.8元,存在标价与实收不符的情况。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罚。 已办结
31 投诉 2026-06-09 00:55:25 东至县阿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2幢一层106、107号铺面 6月8日中午12点左右我来朴大叔拌饭用餐。用完不久就肚子不舒服,开始拉肚子。到下午腹泻变得更严重。6月8日在吃朴大叔拌饭之前没有吃过其他东西,怀疑是朴大叔后厨环境差,食材不卫生导致我腹泻。 已办结
32 投诉 2026-06-08 10:26:28 东至县浙东商贸 东至县尧渡镇河西消防队4号 来电人反映通过拼多多平台(订单号:260603-469762055693511)在东至县尧渡镇河西消防队4号“东至县浙东商贸” 店铺购买一份速冻饺子,花费61.56元。收货后发现商品已完全融化,现要求商家退款。
已办结
33 举报 2026-06-08 09:28:46 安徽元创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产品标注执行标准为GB 1886.358-2022(食品添加剂磷脂),但产品名称“酥脆剂“及使用方法“250g玉米加酥脆剂1g“表明其为具有特定功能的复合产品,并非单一食品添加剂磷脂。若为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执行GB 26687标准,若为加工助剂应执行GB 30616标准。被投诉举报人错误适用单一添加剂标准,逃避更严格的许可和标识要求,损害消费者知情权。投诉举报人已向经营者主张退赔,至今未果。请求依法处理。 已办结
34 投诉 2026-06-06 01:08:19 东至县浙东商贸 东至县尧渡镇河西消防队4号 2026年5月29日,消费者在拼多多平台入驻商家冰品宜购店购买周道坊速冻饺子1公斤✘10袋,并于2026年6月5日收货。收货后经称重检查发现该商品重量仅为0.255kg,分量严重不足,并且食品早已腐败变质、臭气熏天。商家弄虚作假、缺斤短两,出售腐败变质食品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之规定。现提请国家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诉求:退赔全部费用,并缺一赔十,不足¥500元按¥500元处罚。 已办结
35 举报 2026-06-04 11:30:29 东至县胜利镇姚则和烤鸭店 东至县胜利镇升金大道菜市场对面 食品变质,要求道歉 已办结
36 投诉 2026-06-04 11:01:54 东至县胜利镇姚则和烤鸭店 东至县胜利镇升金大道菜市场对面 烤鸭变质,店大欺客,要求当面向顾客道歉, 已办结
37 投诉 2026-06-03 11:00:31 老上海馄饨店 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德盛大厦109号 来电人反映其母亲于6月3日9:30左右在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德盛大厦109号“老上海馄饨店”购买一份馄饨,费用10元。来电人食用中发一部分馄饨变质了,其微信联系商家,对方承认其中有4个为前一日剩余馄饨,并退回了费用。来电人不认可,称自己在住院刚进行了胃肠镜检查,同时胃部进行了微创切除手术,现因食用变质食物需重新检查,无法按时出院,产生额外费用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已办结
38 投诉 2026-06-02 16:25:01 东至县爷爷家的粥铺 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红叶商务中心3号楼 来电人反映5月31日有摊贩在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红叶商务中心3号楼“爷爷家粥铺”场地内举办售酒活动,其家人在此购买了2000余元的浓香老窖白酒。商家承诺如不满意可于次日退货,6月1日其前往退货时,发现摊贩已撤场。诉求:请相关部门协助退货退款。 已办结
39 投诉 2026-06-01 17:05:56 东至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官港路安东.盛禧嘉园S1幢201 来电人反映2025年11月通过抖音平台,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官港路安东盛禧嘉园S1幢201室的“东至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推送的“安徽太瓦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小程序支付299元,购买了为期10个月的土鸡及鸡蛋配送服务(约定每月配送1只土鸡、30 枚鸡蛋)。截至目前,商家仅发货4个月,此后便未再继续配送。诉求:按约正常发货。 已办结
40 投诉 2026-06-01 13:17:57 黄山市屯溪区新春汉堡店 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1号大观上河城4幢8号 让他开发票,他给了我截图,后面想让他发给我pdf他不发 已办结
41 投诉 2026-06-01 10:47:35 大元超市 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3栋 来电人反映6月1日9:00左右其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3栋“大元超市”购买一瓶橙子味芬达,花费3元。饮用时发现商品已过期,商家表示退换一瓶,来电人不认可。诉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 办理中
42 举报 2026-05-31 17:07:49 安徽易拉凯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龙泉东路68号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安徽易拉凯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三洲、奇美” 等品牌 “家喻户晓”,但未提供品牌影响力证明或市场数据,属于无依据的夸大宣传。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43 举报 2026-05-31 12:13:37 安徽苏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领导您好!在您辖区发现企业在其官网上宣传自身时,使用“ “凭借着优良的技术、良好的信誉和高性价比”误导消费者的夸大性描述“虚假宣传(详见附件)。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不适用“轻微不罚“或“首选免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及《广告法》涉嫌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企业应被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我方证据已司法保存,请贵局:于7日内书面告知立案结论;依“法条竞合从重“原则处理,贵局如处理不当我方会上报到上级部门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信访局和媒体曝光,为节省司法资源,践行“枫桥经验“,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处理。 已办结
44 举报 2026-05-30 16:25:39 池州万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香泉村张湾组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池州万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确保了产品的先进性和最终质量的稳定性” 表述,“先进性” 缺乏权威认证或行业对比数据支撑,涉嫌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 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45 投诉 2026-05-29 22:04:13 池州市尧城迎宾馆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16号 来电人母亲于5月29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16号“曙光酒楼”的品酒、送酒大会中领取白酒,花费1000元。该商家宣传“持有编号尾数是3或5的100元人民币可免费领酒”,第1轮活动先收钱、送酒再退钱,第2轮活动收钱后未退钱。来电人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诉求:退货退款。 已办结
46 投诉 2026-05-28 15:34:17 东至县九龙名优土特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东至县官港镇街道 我2026年5月25号抖音购物平台(国财生态农产品)店铺中购买了由被投诉方销售的袋装高山茶叶,到货后发现该品做工粗糙,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保期,没有生产许可证编码,没有执行标准,没有厂家信息,完全就是三无产品,我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投诉,诉求被投诉方整改以及赔偿。望回复,从中协调,谢谢 已办结
47 投诉 2026-05-28 09:57:02 安徽太瓦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38楼3808室 来电人于2025年11月在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现代农业品创园“安徽太瓦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花费45744元购买鸡和鸡蛋,商品分10批发货。商家发了5批货后便以没有鸡蛋为由拖延发货,来电人与商家协商将鸡蛋兑换成鸡,商家表示同意却仍拖延发货。诉求:商家尽快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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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举报 2026-05-28 02:09:12 安徽天鹅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木塔乡梓桐村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安徽天鹅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先进的电气智能化生产线及全自动包装设备,全程清洁化生产” 表述:“先进” 属于无明确行业标准、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支撑的模糊性评价用语,涉嫌引人误解的生产实力宣传。”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 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49 举报 2026-05-27 07:16:58 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东国瑞4#厂房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 “ 业内一流的NVH专家、磁流变液与磁流变减振器专家……业内一流的工艺与工程专家”暗示其专家团队在行业内处于顶尖水平,缺乏第三方权威机构(如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行业媒体评选等)颁发的“一流专家”认证或行业公认的排名依据。”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 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50 投诉 2026-05-26 13:58:34 东至县红中面馆 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德盛大厦A幢1013室 来电人于5月26日13:02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广东烧鸭面”花费30元购买一碗烧鸭米线和一份烧鸭,订单编号:3502140622806253585。来电人食用时发现米线内有卷曲毛发。诉求:商家退款并依法赔偿。 已办结
51 投诉 2026-05-26 12:46:39 安徽尚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东至县大渡口镇森达产业园2号厂房 本人于2026年__5月__23日,在XX平台(抖音/淘宝/京东) 该店铺下单付款,订单号:260523-173329620520563实付金额:307.1元。
付款后商家一直拒不发货,说优惠上错金额并要求退款 商家有审核上架价格的义务 因为网购也是一种合同的表现形式 如果所有人签完合同都能任意修改价格 拒不发货 那么整个商业都乱套了多次主动私信催促发货,商家拖延、敷衍、不回应,不安排发货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并且影响我使用对我造成损失 本应该到的接的住我余下日子的使用 因为商家不发货 导致我无法及时购买其他家 对我店里造成损失
现投诉该商家违约,诉求:立即发货 或按平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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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诉 2026-05-25 23:48:02 池州弘格丞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办公楼4006室 本人于2026年5月20日,在拼多多平台“琪雷萨官方旗舰店”购买一盒临期马斯卡彭奶酪(订单号:260520-145322207662470,商品标注保质期至2026年6月7日,单价21.9元)。2026年5月22日签收后,按食品储存要求冷藏保存,准备制作提拉米苏时,发现奶酪已出现变质、结块、状态异常,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为避免污染其他食物,我已按食品安全规范将变质食品丢弃,无退货可能。我先后三次申请退款,商家均以索要开箱视频、质疑保存方式为由推诿拖延,拒不处理退款申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该商品标注“坏了包赔”,但实际售卖变质临期食品,且拒不履行售后承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商家为我办理仅退款21.9元;
2.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售卖变质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平台对该商家进行整改;
3.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商家立即处理我的退款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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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诉 2026-05-25 20:47:21 东至县长江博文超市(个体工商户) 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幢1-2层 来电人于5月22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华联超市”花费53元购买一个榴莲,5月25日打开发现榴莲内部腐烂变质,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遭到拒绝。诉求:商家退货退款。 已办结
54 投诉 2026-05-25 07:11:59 东至县家兴超市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河路125号 来电人臧豪,反映2026年5月25日1:00在东至县尧渡镇尧南路“家兴超市”购买了“金典”牌辣条花费0.5元,拆开后发现辣条变质发霉,向商家反映无果。诉求:商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已办结
55 举报 2026-05-24 13:09:12 东至县大渡口镇钱记水果干货超市 东至县大渡口镇渡口花园22号 时间: 2026年5月中旬
地点: 东至县第三中学门口的钱记水果店,水果店位于学校正大门出门左转第一家

事情经过:
1.2026年5月中旬,我的同学在这家店买到了发霉的面包和已经发馊的包子。但这不是第一次,以往很多同学都在这家店买到过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只是大家不知道该怎么举报,忍一忍就过去了。
2. 向未成年人售烟并提供吸烟场所:这家店长期把香烟拆开,一根一根地卖给我们学校的男同学(多数穿着校服,明显是未成年人)。不仅如此,我听说老板还在店铺楼上专门提供了一个房间供学生吸烟,并且我曾亲眼目睹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坐在他家店门口吸烟,诱导未成年人吸烟,严重违法。

基本诉求:
我不需要经济赔偿。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
1. 长期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问题;
2. 长期向未成年人拆零售烟、并提供吸烟场所的违法行为。
3.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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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举报 2026-05-23 10:20:48 安徽安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我谨以一名知情者的身份向贵部门举报“安徽安聚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  “极优的性价比”缺乏具体数据(如与同类产品对比的测试数据、第三方性价比评估报告等)支撑,涉嫌夸大宣传。”造成虚假宣传(详见附件), 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宣传的企业应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请贵局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整改。 已办结
57 举报 2026-05-22 09:32:47 东至县赛华食品店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纺南巷5号 我在小红书平台名为(七阿婆纯手工辣椒酱),花了25.8元购买的辣椒酱,5月19日收到货后发现是个三无产品,后申请退货,并且找商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商家不解决,后台直接操作退款给我,想要逃避责任。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我要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赔偿。商家营业执照名称(东至县赛华食品店)营业执照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纺南巷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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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举报 2026-05-21 16:17:01 安徽一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麻桥路03号 领导您好!在您辖区发现企业在其官网上宣传自身时使用“共同推进我国胶囊爆珠的高质量发展隐含暗示自身是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视为变相绝对化“虚假宣传(详见附件)。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不适用“轻微不罚“或“首选免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及《广告法》涉嫌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企业应被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我方证据已司法保存,请贵局:于7日内书面告知立案结论;依“法条竞合从重“原则处理,贵局如处理不当我方会上报到上级部门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信访局和媒体曝光,为节省司法资源,践行“枫桥经验“,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处理。 已办结
59 投诉 2026-05-19 23:22:55 东至欣丰源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梅山村口胡组大棚1号 尊敬的工商同志你好,我因健身需要补充蛋白质2026年5月11日在抖音字节跳动平台购买了这一款纯牛奶,商家宣传高蛋白牛奶,但我收到的货是100ml,只有3.6克蛋白质牛奶,但国家规定宣传高蛋白牛奶必须100ml牛奶高于6克蛋白质,商家这明显不达标宣传高蛋白牛奶,商家这种行为不合法同时也欺诈我们消费者,误导消费者,我的诉求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卖家拒绝调解,希望贵局对我进行书面回复,以便我后期的信访或者复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提供当日执法人员姓名,谢谢。 已办结
60 举报 2026-05-18 19:30:47 东至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河西路洁源城5幢3016室、3017室 东至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阿里巴巴网站标题用词宣传该产品是“特级野生”可商家在详情描述当中并未展示特级相关证明材料,致消费者在实际消费购买过程中无法判别其真伪性,对消费购物产生了明显的误导作用,具有贬低同行诱导下单的寓意。因此应当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且广告效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宣传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容易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误导。请贵局办案工作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联系本人,三方配合处理,本人信息无需对企业保密,请贵局在法定时间内在12315平台答复相关查案情况、处理结果和奖励事项。 已办结
61 投诉 2026-05-18 10:54:19 东至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河西路洁源城5幢3016室、3017室 该产品未依法标注厂址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已办结
62 投诉 2026-05-16 11:31:32 东至欣丰源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梅山村口胡组大棚1号 本人于2026年5月12日在抖音(奶源供应云仓)店铺购买的纯牛奶,商品标题宣传“高蛋白”,但产品外包装标注蛋白质为3.6g/100ml。 根据国家标准《GB28050-2011》C.1表明确规定,液体食品高蛋白要求≥6g/100ml,或每420kj计算超过10%NRV。商品实际蛋白质达不到标准,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已构成欺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如逾期不处理或不同意赔偿,麻烦帮我转为举报 已办结
63 投诉 2026-05-15 22:36:45 东至县友苗食品有限公司 东至县香隅镇香隅村先锋组 本人在抖音购买了该公司的肉粉,后发现问题,该产品宣传没有无添加食盐(着重强调),却没有标注出在该产品成品中的含量不符合相关规定。 办理中
64 投诉 2026-05-15 20:47:34 东至串源冷冻食品批发部(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金字牌农贸市场10373 来电人反映其于5月15日18:00左右,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金字牌农贸市场门口“串源冷冻食品批发部”支付35元购买一袋冷冻牛肉串,食用后发现该商品已于购买当日过期。诉求:相关部门督促商家及时下架临期商品并退款。 已办结
65 投诉 2026-05-14 20:18:29 东至县东旭超市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长江路东纺北苑 来电人反映5月14日在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东旭超市”花费12.5元购买了鸡蛋糕,食用一部分后发现该鸡蛋糕已发霉,向商家反映但商家态度恶劣。诉求:1、请相关部门尽快核查该超市,并责令超市停业整顿;2、依法赔偿。 已办结
66 投诉 2026-05-14 14:54:36 东至县尚国牛羊肉汤店 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108号 来电人于5月14日11:00通过淘宝闪购平台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108号“淮南牛羊肉汤”花费11.8元购买一碗面条,订单编号:8022330328778421635。来电人食用时发现面条内有虫子。诉求:商家依法依规赔偿。(请经办单位在12:00-13:00或22:00之后时间段联系来电人) 已办结
67 投诉 2026-05-14 08:58:17 东至县好再来超市(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花园街道 来电人反映5月9日在东至县花园乡人民政府东北方向的“永真超市批发部”支付4元购买苏打水,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生产日期:2025年4月18日,保质期:12个月)。诉求:要求相关部门组织调解。
已办结
68 举报 2026-05-13 20:12:17 台湾乡巴佬熟食城 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 来电人反映5月13日18:30左右在东至县尧渡镇“台湾乡巴佬熟食城”支付15元购买小鱼干,食用过程中发现有苍蝇,请相关部门核查后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来电人已保留照片等相关证据) 已办结
69 投诉 2026-05-12 16:35:31 安徽天利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现转去孙瑞2026年5月12日(投诉举报)安徽天利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2011)的严格规定。请你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请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将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消费者诉求书面回复并反馈到12315平台。  附件共4页。 已办结
70 投诉 2026-05-11 18:22:17 东至县宜口莲大渡口镇蓝波湾法式烘焙店 东至县大渡口镇蓝波湾荷半里1号楼107、108、109号门面 来电人反映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蓝波湾荷半里1号楼107-109“宜口莲”店铺存在以下问题:1、顾客购买商品时,工作人员从不主动提供购物小票,需经顾客提醒后才出具;2、会员与非会员顾客购买相同商品的价格差距较大,如瑞士卷的差额约20元。诉求:该店铺整改服务态度,并对价格差距较大给出合理解释。 已办结
71 举报 2026-05-11 18:02:37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化学工业园区 领导您好!在您辖区发现企业在其官网上宣传自身时使用“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资质无依据宣称“虚假宣传(详见附件)。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不适用“轻微不罚“或“首选免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及《广告法》涉嫌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企业应被处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一百万至五百万元罚款。我方证据已司法保存,请贵局:于7日内书面告知立案结论;依“法条竞合从重“原则处理,贵局如处理不当我方会上报到上级部门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信访局和媒体曝光,为节省司法资源,践行“枫桥经验“,可督促企业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我方协商处理。 已办结
72 举报 2026-05-09 16:07:07 安徽微行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泥溪村鸟山组 本人在上述公司开设的抖音店铺购买了一款山茶油,后来发现该产品详情页中广告为虚假广告,其网上产品详情页中宣传该产品使用了最好词语,违反广告法第九条,本人现向贵局举报。(本人随时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据,如具有法律效力的抖音交易快照等。)举报请求:1.书面告知举报人举报处理结果及法律依据,若未按照上述法律作出处理结果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2.本人依法要求商家对本人进行赔偿,附件中有证据图片 已办结
73 投诉 2026-05-08 16:01:09 池州惠佳益航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渡口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01号10幢4008室 来电人反映4月20日17:12通过拼多多平台“惠佳艺航食品专营店” 购买了一份安佳奶油奶酪,支付了172元,收货后发现食品内部混有异物(灰色毛球)。诉求:商家退款并依法赔偿。 已办结
74 举报 2026-05-08 14:04:05 安徽微行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泥溪村鸟山组 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文规定,该商家在抖音平台店铺: 对产品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极限用语,违反《广告法》,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商家在平台多次虚假宣传,在12315平台可查询到,并且已经售卖多单,造成多次危害后果,不适用于轻微违法及首违不罚,希望贵单位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进行处罚,本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赔偿,详情看附件 已办结
75 投诉 2026-05-07 18:48:03 东至县香隅六六顺超市 东至县香隅镇街道 来电人于5月6日13:02在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大乐购购物中心“大乐购精品生活超市”购买的哈密瓜变质,消费26.84元,于5月7日到店换货。来电人要求换货后根据哈密瓜重量商家退差价或来电人按5月6日活动价补差价。店员服务态度恶劣,要求来电人按5月7日哈密瓜原价补差价,还指责来电人“不会看”才选到变质哈密瓜。诉求:要求该店员道歉,该店整改。 已办结
76 举报 2026-05-07 10:56:20 红旗岭村卫生室 东至县葛公镇红旗岭村卫生室 来电人反映4月24日其妻子因肺结节在东至县葛公镇红旗岭村卫生室就诊,医生开具“佛手逍遥汤”,花费450元。服用至今未见效果,来电人发现该产品标注为“植物固体饮料”,并非药品。诉求: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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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投诉 2026-05-06 20:55:41 池州虹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仙寓山路深电科产业园A5厂房 商家产品网页标题宣传低卡,收到后发现产品的营养成分并不属于低卡的,商家这样宣传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有权投诉商家的违法行为 已办结
78 举报 2026-05-06 10:22:59 东至县舟味经营部 东至县尧渡镇经三路南山上院商业3幢107 我在抖音上购买了该商家售卖的米饺,收到货后吃完造成的身体不适,因为该产品是三无食品,上面没有任何的生产厂家,生产编号,执行标准且商家也没有生产资质非法生产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35条,67条,本人可以提供全程开箱视频 已办结
79 举报 2026-05-06 08:12:01 安徽唯蜜食品有限公司 东至县胜利镇工业集中区 来电人反映东至县胜利镇“博德精神病院”隔壁的“安徽唯蜜食品有限公司”在灌装蜂蜜时使用的玻璃瓶未经过清洗与消毒处理。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监管处理。 已办结
80 投诉 2026-05-05 20:03:46 东至县火爸自助烤肉店(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1,6幢203 来电人反映5月5日19:00多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汇金广场商业街2楼“焰爸爸烤肉自助”店就餐,消费101元(使用抖音券,订单号:1094135247475228079)。就餐时发现油炸的蟹棒不新鲜、变质。向服务员反映后,服务员将问题菜品撤掉。来电人担心后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诉求:若后期因此次就餐出现安全问题,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已办结
81 投诉 2026-05-05 13:26:42 东至县长江华联超市 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 来电人于5月5日上午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华联购物中心”购买猪肉,支付7.9元,回家后发现商家将他人不要的猪肉放在来电人的购物袋内一起称重。诉求:全额退款。 已办结
82 投诉 2026-05-04 22:07:35 东至县彦彬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东至县大渡口镇佳利广场1楼好又多超市入口处右侧 2026年5月4日晚约19:30购买该餐饮店食品,吃了后感觉食品发臭,后联系店员,过来尝试确认是食品变质,后家人腹泻去医院,该商家要求必须出示是因为该商品引起的腹泻。要求赔偿订单罚金,医药费,误工费。 已办结
83 举报 2026-05-04 05:55:00 安徽一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麻桥路03号 安徽一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阿里巴巴网站标题用词宣传该产品是“无糖”的产品,但详情当中并未展示其证明文件材料或检测报告。国家对“无糖”的定义有严格的标准(GB 28050-2011表c.1),并且无蔗糖不等同于无糖,综上宣传该行为对消费购物产生了误导作用,造成影响恶劣,应当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且广告效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虚假宣传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容易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误导。请贵局办案工作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联系本人,三方配合处理,本人信息无需对企业保密,请贵局在法定时间内在12315平台答复相关查案情况、处理结果和奖励事项。 已办结
84 投诉 2026-05-02 15:53:58 东至县宜口莲城南形象店 东至县尧渡镇建设南路幸福里西侧商业1022、1023、1024 来电人反映其家人于5月1日下午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宜口莲(城南店)”消费290元预订蛋糕,但该商家未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要求商家按照付款金额给予消费卡。 已办结
85 投诉 2026-05-02 11:46:07 东至县梅林苑汉堡店 东至县尧渡镇梅林苑5号楼 来电人左骁青反映5月2日9:00左右通过淘宝闪购平台(订单号:8020906158618265909)花费23.99元预定东至县梅林苑“华莱士·全鸡汉堡(梅林苑店)” 的鸡肉和淀粉肠。其在约定派送时间前因个人原因退款,但未成功。外卖到达后,来电人表示鸡肉口感不佳、味道异常联系商家,商家态度恶劣,认为其想白嫖。诉求:要求商家退款。 已办结
86 投诉 2026-05-02 07:29:47 “果蔬一号”店铺 池州市东至县张溪镇农贸菜市场“果蔬一号”店铺 来电人反映在池州市东至县张溪镇农贸菜市场“果蔬一号”店铺强买强卖,在购买非蔬菜类商品时,商家强行要求必须同时购买蔬菜,否则不予售卖。诉求: 相关部门处罚商家。 已办结
87 举报 2026-05-01 16:56:28 东至县阿威卤菜店(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汇金商业步行广场A-023-3号 来电人反映其5月1日13:00左右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汇金广场“武汉黑鸭”花费44.9元购买卤制品,发现食物中有虫子。商家不予承认,声称该异物为卤料,已退款处理。诉求:相关部门核查该门店卫生情况。 已办结
88 投诉 2026-04-30 15:15:39 东至县云露烟酒商行 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百悦星城2号楼1011门面 2026年4月30日14:22:18在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百悦星城二号楼1011门面云露烟酒(百悦·星城店)买了一瓶雪碧过期了 已办结
89 投诉 2026-04-30 15:10:04 东至县香隅六六顺超市 东至县香隅镇街道 来电人反映4月30日中午在东至县香隅镇“大乐购超市”购买的鸡蛋糕发霉,现场调换时发现该超市所售的同款鸡蛋糕都已发霉,来电人更换不同款鸡蛋糕,因价格不同还需补差价。现来电人要求该超市按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  已办结
90 举报 2026-04-29 16:52:35 东至县大渡口镇方胜国食品炒货厂 东至县大渡口镇联合村东胜组 因生活需要,投诉举报人于2026年4月24日至拼多多购买生活用品,期间事实和理由:购得被投诉举报人销售的“沙炒地瓜干”250gX2;单价:7.66元,实际款:7.66元,生产日期:2026年4月19号;订单号;260424-001635848520157,经查询,涉案产品无糖显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经查询,涉案产品食用用盐(微量)显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1.责令被投诉举报人停止违法行为。 已办结
91 投诉 2026-04-29 16:45:04 东至县大渡口镇方胜国食品炒货厂 东至县大渡口镇联合村东胜组 因生活需要,投诉举报人于2026年4月24日至拼多多购买生活用品,期间事实和理由:购得被投诉举报人销售的“沙炒地瓜干”250gX2;单价:7.66元,实际款:7.66元,生产日期:2026年4月19号;订单号;260424-001635848520157,经查询,涉案产品无糖显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经查询,涉案产品食用用盐(微量)显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1,依法组织调解要求并责令被投诉举报人先行赔偿1000元。2,依法组织止调解要求并责令被投诉举报人赔偿维权资料打印费,邮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合计1000元。 已办结
92 投诉 2026-04-29 11:21:59 东至县大渡口镇方胜国食品炒货厂 东至县大渡口镇联合村东胜组 在“南阳市鸭河工区红阳鲜选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网购辣条,商品参数标注sc和东至县大渡口镇方胜国食品炒货厂,实际收到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编号,没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查询,商品参数标注的生产企业及SC食品明细没有辣条,涉嫌非法生产。诉求:赔偿,退赔费用。 已办结
93 投诉 2026-04-29 10:48:29 安徽太瓦头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38楼3808室 平台已判定商家责任,但商家拒不执行,平台监管不力。 已办结
94 投诉 2026-04-28 19:33:49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33号2902-2913室 2026年4月24日拼多多购买哇哈哈矿泉水596ml*2
4,4有25日提货后26日早上使用后出现肚子痛,拉肚子情况,持续一天,使用药品后恢复,矿泉水存在瓶子是重复加工的瓶子,瓶子外有“腥异味”,商标不清晰,瓶身比较软,瓶底重复使用标识不清晰。
已办结
95 投诉 2026-04-27 10:39:39 东至县赛华食品店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纺南巷5号 尊敬的池州市东至县市监局领导,我于2026年4月22日在小红书店铺名为七阿婆纯手工辣椒酱的店,该店铺营业执照的信息是:东至县赛华食品店,地址是: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纺南巷5号,因为生活需要购买了180g预包装的蒜蓉酱一瓶,收到后发现该产品是封装在一个密闭的瓶子里,但该产品的包装没有标注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产品执行标准,SC编号,营养成分表,没有国家法律规定强制需要标注标识标贴,该商家销售的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表等等和食品安全有关的需要强制标注的信息都没有,已经违反食安法禁止销售的情形了肯定严重影响食品安全!而且虚假宣传百分百,也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望贵局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附图为该产品真实照片和订单记录订单详情。 已办结
96 投诉 2026-04-24 20:42:10 安徽远帆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01号 本人在该企业经营的拼多多网店购买了一款花生米,发现商品介绍宣传中使用最高级极限用语“最为上乘”,该企业涉及虚假宣传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涉及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要求该企业退一赔三,不足五百按五百赔偿,本人联络信息无需对企业保密。 已办结
97 投诉 2026-04-24 18:10:04 东至县宜口莲城南形象店 东至县尧渡镇建设南路幸福里西侧商业1022、1023、1024 来电人4月24日18:06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宜口莲”面包店(城南形象店,实验小学旁边)购物,准备充值100元。商家不同意,称只能充值300元。来电人不认可。诉求:请核实该行为合规性并答复来电人。 已办结
98 投诉 2026-04-23 00:45:38 东至县广源申糕点店 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德盛大厦B幢103室 本人在2025年5月份办理储存卡,累计充值300元目前卡内还剩下342元未消费,现在店铺已经转手,并在一个月之后就要闭店。本人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商家明确拒绝退款。 已办结
99 投诉 2026-04-20 21:26:41 东至县王发汉堡店 东至县大渡口镇好又多超市右侧(古茗隔壁) 我晚上8点多的时候饿了点了个汉堡 汉堡里的鸡肉有头发 而且头发是被夹在鸡肉里面的  明显的食品异物 两张图片能明显看到 头发是在鸡肉里面的  我怕美团处理不好 所以我投诉到贵平台 希望平台能按照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
100 投诉 2026-04-20 12:11:18 东至县高小保奶茶店(个体工商户)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03号 来电人胡柯,是一名孕妇,反映2026年4月17日14:43在美团平台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103号“沪上阿姨”奶茶店购买了一杯多肉芝士葡萄果茶,花费10.5元,订单编号D00237586279058550784。饮用果茶过程中喝到苍蝇,并出现呕吐症状。2026年4月17日16:30来电人前往安庆市116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心率过高需要住院保胎。向商家反映无果。诉求:商家赔偿住院费和误工费2000元。 已办结
101 投诉 2026-04-19 08:09:30 池州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东至新天地购物广场店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至新天地购物广场一层1-39,1-40,1-41,1-42号 来电人反映4月19日6:49左右在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80米处的“邻几便利店”购买了一根玉米,花费5元。食用过程中,发现玉米内有一只虫子。来电人诉求:要求商家予以赔偿。 已办结
102 举报 2026-04-18 23:27:21 安徽泰迪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大渡口镇工业园区06号1幢1至4层 这个产品在广告上声称有“加厚30%”,数据均没有数据出处,根据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出具相关数据检测报告。故我举报到贵局,麻烦贵局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相关本案情况。谢谢。信息可以告知被投诉人。 已办结
103 投诉 2026-04-17 22:32:41 安徽三德子好甄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泥溪镇泥溪村鸟山组08号 本人在该企业经营的淘宝网店购买了一款童子鸡,发现商品介绍宣传中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贬低同类产品的行为,故意抹黑其他经营者商品,误导消费者选择,涉及虚假宣传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家涉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我要求该企业退一赔三,不足五百按五百赔偿,本人联络信息无需对企业保密。 已办结
104 投诉 2026-04-17 08:19:41 东至县六中包子店(个体工商户) 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5幢103 来电人反映于4月17日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东至县大渡口镇长江大市场5栋103室“六中包子”店铺购买早餐,消费金额16.45元。食用时发现所购小笼包内肉未熟,且餐品存在酸败变质现象。诉求:赔偿。 已办结
105 举报 2026-04-16 16:23:20 东至县好又多百货城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渡口花园B23 来电人反映4月15日在东至县大渡口镇“好又多超市(佳利大厦店)”购买了两块包装好的“纯大豆内酯豆腐”(生产商:“安庆市天乐豆制品厂”),购买后发现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为4月16日。请相关部门对该商品进行核查。
已办结
106 举报 2026-04-14 12:17:17 东至县尧城路优美滋西饼屋 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60号 来电人反映,其于4月13日22:00在池州市东至县尧城初级中学对面的“优美滋”蛋糕店购买了一个价值21.8元的蛋糕。回家后发现蛋糕已发霉,随即返回店内反映情况,但商家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来电人诉求:要求该店进行整改,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已办结
107 投诉 2026-04-14 10:04:08 东至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6号 于2025年10月购买套餐,商家承诺分十次发货,现发货三次,已联系不上商家 已办结
108 举报 2026-04-13 21:51:02 池州市新晨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天鹅湖路1号 本人在拼多多上购买到了一款产品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此投诉举报!本人购买到的产品名称为“糯米锅巴”,同时,在产品左下角用小字号写着油炸类糕点,但是违反了GB 718当中的4.1.2.2.1他应当将油炸类糕点这几个字的字号与糯米锅巴的字号同等,而不是用较小的字号并且在偏僻的地方标示出来,违反了GB 7718中的4.1.2.1和4.1.2.2与4.1.2.2.1,因此,该产品名无法反映出产品的真实属性,本人电话19825937306。19284526497 已办结
109 举报 2026-04-13 14:31:28 安徽叶中魁茶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桃源村 来电人反映东至县花园乡马坑敬老院对面“叶中魁茶叶有限公司”在制作茶叶过程中涉嫌违规添加甲醛及其他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诉求: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厂茶叶进行突击抽检。 已办结
110 投诉 2026-04-13 09:32:13 东至望锋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206国道与大别山路交口佳利电商城1-3层 来电人反映4月12日在东至县大渡口镇“好右多超市” 购买到 一箱变质牛奶(蒙牛早晨奶),其妻子已饮用完一瓶,其4月13日到店要求商家赔偿,对方称只可更换一箱。来电人不认可商家处理结果,要求该店按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  已办结
111 投诉 2026-04-10 17:08:43 永安猪肉 东至县张溪镇坦埠中学附近 来电人反映其于4月10日9:00左右在东至县张溪镇坦埠中学附近的“永安猪肉”购买猪肉时,该店员手套上有猪毛,导致为其切割的猪肉上有很多猪毛,要求更换被拒绝,店员随后持刀逼迫其购买该猪肉,态度恶劣。来电人最终花费20元购买该猪肉。诉求:相关部门对该商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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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投诉 2026-04-08 15:15:20 东至县大渡口莎莉文烘焙店 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1幢102室 来电人反映4月7日在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解放街镇政府附近的‘莎莉文蛋糕店’购买了一个蛋糕,共消费36元。来电人及其家人食用后出现腹泻,经医院诊断为重度感染。诉求:要求该蛋糕店给出合理解释。 已办结
113 投诉 2026-04-03 11:56:03 池州市贵池区君兴面馆 安徽省池州市秋浦西路383号(杏林雅居) 3.22号晚在他家吃饭,点了几个炒菜,其中肥肠炒雪菜吃了一半有头发,喊了老板娘过来,老板娘一脸不屑,想着给我换一碗米饭?结束了问他多少钱,居然还想着把肥肠炒雪菜的钱也收了,我请问您有一点觉得自己的食品卫生存在问题吗?态度也恶劣,不想理睬,我要求退一赔三 已办结
114 举报 2026-04-03 11:51:16 东至县舟味经营部 东至县尧渡镇经三路南山上院商业3幢107 我在抖音上购买了该商家售卖的米饺,收到货后吃完造成的身体不适,因为该产品是三无食品,上面没有任何的生产厂家,生产编号,执行标准且商家也没有生产资质非法生产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35条,67条,本人可以提供全程开箱视频,你局未经本人允许 私自将本人电话告知商家 非法泄露本人隐私 本人保留信访 以及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 已办结
115 投诉 2026-04-03 11:24:59 东至县舟味经营部 东至县尧渡镇经三路南山上院商业3幢107 我在抖音上购买了该商家售卖的米饺,收到货后吃完造成的身体不适,因为该产品是三无食品,上面没有任何的生产厂家,生产编号,执行标准且商家也没有生产资质非法生产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35条,67条,本人可以提供全程开箱视频,诉求赔偿、查处、奖励。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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