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660800201712001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县人社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及落实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发布日期: | 2017-12-14 |
生效日期: | 2017-12-14 | 废止日期: |
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保降率政策,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自2015年以来,共降费率3.12%。1-11月份,全县累计为企减负978万元。目前,综合考虑生育保险以支定收和风险点,自今年5月1日起其费率由0.5%恢复至0.8%,我县目前社保总费率由原来的41.21%(养老保险28%、医保8.5%、工伤0.91%、生育0.8%、失业3%)降至37.89%(养老保险27%、医保8.5%、工伤0.59%、生育0.8%、失业1%)。一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基本养老保险自2016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暂由原来20%下调至19%,降率1%,降幅5%。今年1-11月份全县为企减负321万元。二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1%(分三次,首次自2015年3月1日起,费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1日起再由2%降至1.5%;2017年1月1日由1.5%降至1%),降率2%,降幅67%。今年1-11月份全县为企减负316万元,实现省政府文件要求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至1%的目标。三是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并实行费率浮动机制。工伤保险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费率后,平均费率暂由0.91%降至0.59%左右,降率0.32%,降幅35%。今年1-11月份全县为企减负295万元。四是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由0.8%降至0.5%,降率0.3%,降幅38%。今年1-4月份为企减负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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