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任务分配
索引号: 0000001170802201806026 组配分类: 任务分配
发布机构: 县住建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含资金分配) 文号: 东住建〔2016〕65号
成文日期: 2016-09-28 发布日期: 2016-09-28
生效日期: 2016-09-28 废止日期: 2036-09-28

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含资金分配)

阅读次数: 作者:住建委 发布时间:2016-09-28 00:00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审核上报,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各乡镇要加强危房改造户建房的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鉴定科学、选址合理、质量合格、施工安全。提倡旧址翻建,注意节约用地,避免超面积建房,严格控制修缮房屋墙面及屋面瓦的色彩,保持房屋自身风貌的统一性及与整体风貌协调性。

  二及时完善相关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三公示一公开”程序确定危改对象,尤其加强评议及公示程序的完善。评议工作应认真切实开展,并将相关会议记录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委备案。

  三、加快危改工作实施进度。各乡镇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调度,争取在六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40%以上,十月底全部完工,以完成上级进度考核要求。

  四、加强信息系统录入。完善危房改造户信息资料,确保系统录入资料真实、完整。同时健全“一户一档”资料,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达到相关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附:《东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安排一览表》

 

东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安排一览表

                                      时间:2016年4月1日

序号

乡镇

指标数(户)

补助资金(万元)

1

大渡口镇

45

55.6

2

胜利镇

129

134.8

3

东流镇

36

29.8

4

张溪镇

126

163.2

5

洋湖镇

275

297.6

6

葛公镇

135

123

7

香隅镇

96

77

8

尧渡镇

117

132.8

9

官港镇

490

285.4

10

泥溪镇

109

107.4

11

昭潭镇

574

334.2

12

龙泉镇

169

168.4

13

花园乡

383

246

14

木塔乡

99

96.8

15

青山乡

169

182.4

合  计

2952

2434.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