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索引号: 00328693x/201909-00010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城环城东路 道路(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城环城东路 道路(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06-18 00:00
【字体大小: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东至县城环城东路道路工程(一期)立项的报告》(东住建[2019]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环城东路道路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至县城环城西路至沿河路。

三、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全长2539.064米、道路红线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10年。本次实施的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1+460,终点桩号K2+280,长度约820米,同步实施排水、照明、给水及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起止年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节能等方面的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东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十、本立项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立项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立项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立项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立项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本项目在安徽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编码:2019-341721-48-01-014145。

此复

2019年6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