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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7393/201605-00009 组配分类: 预案管理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张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05-18 发布日期: 2016-05-18
生效日期: 2016-05-18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印发《张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张溪镇 发布时间:2016-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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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东防溺办〔2016〕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特制订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8日

张溪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东防溺办〔2016〕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教会青少年儿童自救的技能,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护和防范能力;做好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教育,实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全覆盖,以全镇所有事故易发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巡查,确保我镇范围内无一例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单位、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各村(居)、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职责

学校:各学校结合校情、地情,制定完善各校《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从日常教育时间安排到具体活动形式的设计,要体现地域性、可行性、丰富性和活泼性,做到每校一案;各学校充分利用暑假前时间,通过课间、班队会、家长会、家访等各种平台,开展好面向家长、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暑期工作,充分利用暑期学生返校、暑期实践活动,开展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编写《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手册》,暑假前发给青少年学生。

村(居)委会:制定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对各村民组明确职责,加强责任追究,对小(二)型以下水库、山塘、事故易发水域要加强巡查,设立警示标志;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具体协调落实,明确职责,建立对村、组属地学生“一对一”的宣传、引导机制。

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利用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优势,主动和兼职学校取得联系,加强对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暑假学生返校的机会,上好法制宣传课,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加大辖区安全巡逻,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全力组织救援。

镇安全员: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后,督促各级医院迅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镇妇联:在全镇妇联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联合有关单位,重点面向广大母亲、儿童开展系列活动,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面向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宣教活动。

团委:充分利用团组织活动场所和平台,开展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阅读、演讲、绘画、文体比赛、慰问孤寡老人(军烈属)、美化环境、夏令营、体验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利用团属微博、微信发布防溺水小知识、宣传画,对全镇防溺水工作开展宣传。

镇联系村干部: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进行巡查标识,并将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分布情况告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一)积极动员,部署安排(2016年5月15日前)。

召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东至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张溪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

(二)有条不紊,扎实开展(2016年5月15日—6月16日)。

各村(居)、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面,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水库、河流、山塘等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警示标志全覆盖,坚决不留死角。

(三)层层督查,注重实效(2015年6月17日—8月30日)。

镇政府对各村(居)、学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职责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警戒标志、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管理职责未落实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对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预防为主,狠抓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一封信、网络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的监护人和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青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三)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村(居)的管理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针对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充分发挥镇团委、妇联、关工委的作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青少年儿童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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