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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7393/201610-00005 组配分类: 预案管理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10-09 发布日期: 2016-10-09
生效日期: 2016-10-09 废止日期: 2036-10-09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张溪镇 发布时间:2016-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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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单位:

7月3日以来,黄湓河流域遭到特大暴雨袭击,我镇遭受史上最大的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受灾情影响,部分群众情绪极易发生波动。各村(居)、单位要深入受灾地区,尤其是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地方,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了解诉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如无法立刻化解的,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扩大、不激化,坚决防止因化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

二、开展有力措施,有效稳控重点信访人员。各村(居)、单位要对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等问题制定有效化解措施,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从源头上减少和管控信访事项。针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保,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注重教育转化,宽严相济,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将重点人员吸附在当地。

三、强化舆论导向,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各村(居)、单位要将防汛救灾工作措施及相关政策通过会议、广播、信息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同时要大力宣扬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努力营造防汛救灾的“正能量”。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深刻认识到防汛救灾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信访维稳责任落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严格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杜绝进京上访、赴省集体上访、到市、县大规模上访和异常上访。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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