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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0401201712011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张溪镇2017年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12-12 发布日期: 2017-12-12
生效日期: 2017-12-12 废止日期:

张溪镇2017年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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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一、国家统一奖扶对象:一般标准每人每年970元,独女户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10元。

二、奖扶扩面扶助对象:一般标准每人每年600元,独女户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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