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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7393/201907-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张溪镇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25

关于印发《张溪镇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张溪镇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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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张溪镇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张溪镇委员会

张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张溪镇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镇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县扶贫开发局印发的《东至县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巩固“春季攻势”成效的基础上,于5月至7月在全镇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完成426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减贫目标任务,紧盯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巡视及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聚焦重点任务,推进重点工程,强化重点举措,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

(一)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印发《张溪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实施方案》,召开“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部署会。一是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保障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适龄儿童未入校就读和已就读学生辍学现象,并了解原因。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到位。二是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制度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参保费用是否由政府全额代缴。医疗机构建设方面,全面核查每个行政村是否有1个卫生室,且服务能力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2014年)要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面,全面排查每个村卫生室是否有合格乡村医生;每个有健康医疗需求的贫困户是否有一名家庭签约医生。三是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安全住房以及现有住房面积;鉴定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等级;掌握危房拟改造时间以及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四是排查“安全饮水有保障”情况。对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量、水质是否达标,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镇教育、卫生健康、医保、住建、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的职责,积极开展“五个一”举措,全面摸清问题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

(二)着力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等各类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体推进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省考核发现问题和“四不两直”暗访督导、第三方监测评估等发现问题整改。以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产业扶贫三个方面为重点,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以整改促提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开展全镇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改工期,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着力推进精准帮扶。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完善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包村单位优势,全面压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的帮扶责任,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举办全镇扶贫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镇村级帮扶干部业务水平和帮扶能力。进一步改进帮扶方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进一步统筹“双非”帮扶,做好边缘人口救助工作;进一步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帮扶成效。

)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开展对脱贫人口、出列村的“回头看”和“回头帮”,确保不漏人、不漏项,加强走访、排查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差,巩固提升已脱贫成果。健全返贫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化解返贫风险,有效防止返贫。制定和落实对出列村的后续支持措施,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收,补齐“双基”短板,夯实整体发展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

(一)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实施产业扶贫三大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深化“四带一自”模式、推进一村一品,着力打造产业扶贫升级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大力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新模式,发挥小额信贷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

(二)持续推进就业扶贫。全面推广“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帮扶更多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因地制宜建设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规范已建成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管理,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真正发挥其带贫减贫作用。

(三)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完善定点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社会扶贫六大行动。积极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提高社会爱心人士注册数量和捐助物品、资金对接成功率。推行消费扶贫,认真谋划开展2019年扶贫日活动。

(四)大力推进扶志扶智。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宣传各地脱贫攻坚的减贫成效和经验做法,注重正向引导,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发挥“讲习所”作用,开展扶志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协助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勤劳致富,营造文明新风。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举措

(一)切实坚定脱贫攻坚信心。正确看待中央脱贫攻坚专项

巡视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2018年度考核结果,做到正视问题不抱怨、深刻反思不放过、知耻后勇不气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开展两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二)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和完善全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与动态调整和备案机制,对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精确选定扶贫项目,及时将解决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与巩固脱贫成果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配合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扶贫资金审计,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三)切实完善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对第一季度数据质量通报中的疑点数据进行整改,力争第二季度数据质量排名进位。根据县统一部署要求,做好动态调整,切实做到应纳尽纳。补充完善非贫困村信息,采集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村人口类型分布、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保障等基本信息。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抓实抓细“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根据制定的方案和措施,按照“十整治十坚持”工作要求,切实整治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基层减负的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切实营造脱贫攻坚良好舆论氛围。深入推进《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总结宣传全镇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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