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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7393/201907-00034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张溪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07-31
生效日期: 2019-07-31 废止日期: 2029-07-31

关于印发《张溪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 发布时间:2019-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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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溪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要求,着力推动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迅速行动抓整改,全力攻坚促提升,确保全面完成我镇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穿全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主线和提升脱贫成效的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标准,深入分析原因,强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整改,务求尽快见效,确保如期完成426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一是存在由村干部直接作为帮扶人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如我镇长畈村3名村干部结对帮扶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信息了解不全,如我镇长畈村毛岭组贫困户欧松林户的联系人在接受电话访谈时,该联系人口述收入主要来源为低保,实际查实该户收入来源为务工,务工收入35000元/年。三是“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部分贫困户家中有慢性病人但未办理慢性病卡(已排除2014和2015年脱贫户);部分贫困户反映家庭签约医生履约服务少。少数村组水源不足,夏季易出现间歇停水情况,饮水安全须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整改工作。调整镇级以上帮扶责任人到长畈村进行帮扶;同时进一步规范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有效提升帮扶成效和贫困群众满意度;在全镇范围内针对有慢性病人但未办理慢性病卡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清单,逐户逐人销号办理,强化和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全镇饮水安全进行全面摸排,对水源不足和出现间歇停水情况进行核实,提升饮水工程,确保供水充足。是做好检查督查。统筹推进中央专项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用好考核结果,对各类督查巡查、暗访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拎在手上,逐一解决,逐项销号。持续开展督查与通报,通过跟踪问效提升整改成效。是深化作风建设。把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推深做实“严强转”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十整治十坚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项教育,进一步把纪律规矩严起来,进一步把基层基础强起来,进一步把干部的劲头鼓起来,努力以作风转变促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扶贫工作站、镇纪委、镇卫生院、镇水利站

(二)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精准方面

反馈问题:一是在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偏差,危房改造普遍存在面积超标,大额负债和老旧危房未拆除的情况。二是少数住房安全鉴定结果为C级的贫困户住房尚未安排修缮加固。如我镇塔石村冯孔亮户。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问题排查。以各村(居)为单位,开展危房改造专项问题大排查,做到逐户排查,不漏一户,摸清问题底数,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因户施策,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宣传危房改造实施程序等相关政策规定,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整改出实效。三是严肃监督问责。各级各部门对在危房改造调查核实、问题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部门。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纪委,镇城建办,镇扶贫工作站

(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一是部分村动态调整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到位。如张溪镇长畈村动态管理贫困人口清退工作未按退出程序开展,2018年度清退贫困户时,未见入户核实记录,缺少村民小组评议程序,未见经省级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也没有公示图片。二是一些扶贫项目早已完工,但资料中无开工时间、完成时间、监理情况等。三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部分贫困户住院时需要交押金。四是存在贫困户小额信贷户贷户用用途不合规现象,部分贫困户家中有残疾人但未办理残疾证。部分贫困户不清楚投资合作企业经营范围和名称。五是兜底保障须完善。个别已脱贫户,家庭条件好转,但仍然享受低保。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工作流程,针对不规范的不到位的流程要进行整改;对2019年到户产业项目安排进行“回头看”,确保项目安排精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台账。二是加大健康扶贫工程推进力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重点做好尚未脱贫或因病返贫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大对残疾人群体残疾证办理情况的摸底排查,做到“应办尽办”,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完善扶贫小额贷款程序和台账资料,摸清贫困户实际信贷需求,通过深挖特色产业进一步发掘信贷潜力,确保有劳动能力和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脱贫户“应贷尽贷”。通过吸纳务工、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形式强化贫困户与企业的利益联结。坚持健康发展,重点推进户贷户用户还模式,全面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助力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卫生院,镇民政所,镇扶贫工作站

(四)产业带动能力不强方面

反馈问题:部分村到户特色种养业规模小、收益低,少数贫困户增收不稳定,效果不明显。到村产业项目谋划不足,风险大,收益低。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立足“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打造产业扶贫升级版。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抓好特色种养业基地建设,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更多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的有效实现形式。二是更加注重产业扶贫成效。对现有政策进行清理,避免简单发钱发物、“一刀切”式奖补,落实“四带一自”、“三有”型(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产业扶贫政策支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业基地、园区平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坚持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真正发挥产业“造血”功能,确保可持续、稳固脱贫。三是规范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各村(居)要对到户产业奖补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与了解,严格2019年到户项目申报程序,防止出现“平均化”“福利化”现象。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扶贫工作站,各村(居)

(五)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项目程序不够规范。到村项目存在项目审核程序缺失,项目实施环节与规定不符。三是项目资料不完善。有些项目早已完工,但资料中无开工时间、完成时间、监理情况等。四是项目库管理不规范。入库项目要素不全,项目库公示中部分村、镇只见项目公示未见项目库公示;实地核查入库项目程序不规范。五是2018年项目库未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与论证和后期的技术服务与指导;二是严格执行《东至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东至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按照“真实及时、透明”的原则公开公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及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四是定期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五是按照项目库入库流程做好项目库调整工作。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财政分局,镇扶贫工作站

(六)驻村帮扶工作仍需强化

反馈问题:一是部分贫困户实质性帮扶措施缺不多,缺乏针对性。个别已脱贫户家庭住房条件较差。如里湖村朱国桥户。二是部分帮扶联系人走访贫困户次数少。三是书记遍访进度不平衡,走访过程不扎实,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不够,遍访质量有待提高。四是脱贫攻坚工作复杂性、困难性认识仍需深化。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多样、复杂,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部分村仍存在着扶贫靠政策,脱贫靠资金的等、靠、要的思想,客观上造成缺少主动探索行之有效的脱贫攻坚的方法和措施。五是精准扶贫措施、因户因村施策单一。对多数贫困户而言,各种项目资金就是一个项目名称,贫困户被动的接受政府的各种扶贫项目带来的收益,缺少实实在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发展的措施。六是种、养殖业扶贫不仅要数量而且要质量。种、养殖业的产业扶贫过程中存在着重视扶贫项目数量,而忽略了项目收益及项目管理的现象。七是因病、因残致贫户的稳定脱贫难度较大。少数已脱贫户生活质量不高,脱贫质量需要巩固,仍然需要提供持续的帮扶措施。因病因残致贫农户,要保证在脱贫后持续稳定,降低返贫的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施策精准度。完善“四项清单”制度,针对扶贫对象和需求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二是强化“双包”责任落实。调整优化帮扶单位及帮扶工作队,严格“双包”帮扶成效考核,切实落实每月 “帮扶走访日”制度,做到入户、排查、整改三个“全覆盖”,实现帮扶过程“零缺陷”“零失误”。三是完善驻村工作队管理。驻村工作队做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切实在职在岗,认真履职履责。分期、分批抓好学习培训,重点提升扶贫干部政策及业务能力。严格管理与考核,对责任心不强的或不能胜任帮扶工作的驻村帮扶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调整和处理。四是不定时开展随机抽查通过不定时查阅资料、上门走访、电话问询、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压实帮扶工作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纪委,镇扶贫工作站,镇直各帮扶单位

(七)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方面

反馈问题:一是基础信息不完善。部分贫困户家庭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致贫原因与实际不符,存在大量的涂改痕迹,二是双基建设、档案管理亟待强化,非贫困村户档案管理混乱,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过大,手册填写过于简单,同时存在逻辑错误、缺少资料、帮扶措施与帮扶成效不匹配现象,如长畈村施水根户,扶贫手册住房面积(70平方)与房屋安全鉴定面积(30平方)不一致;有3户贫困户家中没有扶贫手册,群众反映走访前一天被村干部收取,如里湖村。三是部分村动态调整工作流程不规范。四是少数基层扶贫专干业务知识不深,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帮扶成效不明显。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不明显;有些贫困户,重残护理补贴未发放。

整改措施:是强化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准确录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做到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相一致。建立系统信息数据核查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核查存疑数据和信息,对问题数据及时进行更改、修正、补充和完善。定期开展数据清洗工作,提升平台数据质量。严格把握人口自然变更权限开放时间,做到月初做好信息收集和核对工作,月底做好人口自然变更系统录入,加强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是规范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认真做好扶贫手册规范化填写、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做到填写及时、信息准确,公告公示比对等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确保档案规范化。贫困村务必做到作战图、四项清单、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室和档案资料齐备完整。是加强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加强扶贫干部业务指导,举办扶贫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扶贫干部业务能力与水平。

责任单位:张溪镇党委、政府,镇扶贫工作站,各村(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阮宏兵、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周俊华任组长,统筹负责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梅少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工作站。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整改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机制。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控,坚持把精准贯穿于整改行动每个环节,注重查漏补缺、突出实效。注重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决落实整改。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和各自排查问题,按照“基本+”的形式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推进,做到主动认账不抱怨,立即改;具体问题不放过,彻底改;标本兼治不气馁,长期改。于6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于6月4日及时报镇扶贫工作站。

(四)做好督查调度。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对各村各部门排查整改情况按半月调度,同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再查摆、再过滤、再梳理,全面提升整改工作实效。

(五)严肃责任追究。结合“三个以案”专项教育工作,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运用年度综合考评、日常督查等成果,对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和广大帮扶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讲看齐、全面抓整改、奋力促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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