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7369/201905-00073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洋湖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洋湖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
生效日期: | 2019-04-11 | 废止日期: | 2029-05-27 |
总则
1.1目的
为科学有序地规范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减灾工作,确保灾前及时预警防灾避灾,期间有效、有序地展开抢险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徽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登陆或影响我镇的台风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镇、村(社区)为本镇防台风主体,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1.5现状
洋湖镇,属东至县辖镇。镇政府驻洋湖,东经117°10′,30°11′;位于县城东北25公里处。行政区面积180平方公里,总人口31433人,其中非农业户口786人。洋湖镇设立洋湖、迭山、珠虹、泥黄、青峰、八音、永济、南山、龙丰、北山、金塔、奠龙、东风、高山14个村民委员会。洋湖镇位于东至、石台和祁门三县的结合部,北傍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升金湖,乌沙河、东河、秋浦后河在其境内汇聚。
洋湖镇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其气候特点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据洋湖镇水利站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1℃,元月平均气温3.4℃,7月平均气温28.2℃。年平均无霜期223天,平均有霜日50天,多年平均降水量1512.4毫米,最大年降水量为2306.3毫米,最小年降水量为936.7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汛期5-9月份,汛期平均降水量913.06毫米,风向多为西南、东北、东南向,平均风力4级,阵风最大10级。
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简称三防指挥部),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洋湖镇防台风工作。
2.1洋湖镇三防指挥部及职责
2.1.1洋湖镇三防指挥部
洋湖镇三防指挥部是洋湖镇防御台风的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洋湖镇防台和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制订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洋湖镇汛情、风情,并组织实施防风救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洋湖镇三防指挥部指挥长由洋湖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分管三防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指挥。洋湖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财政所、城建办、农服中心、司法所、水利站、交警大队、国土中心所、洋湖卫生院、民政所、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等单位领导组成。
2.1.2洋湖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洋湖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台工作。
党政办:负责洋湖镇防台风救灾期间重大事项和涉外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协调,组织、协调全镇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管理好镇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洋湖镇水利站:管理洋湖镇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洋湖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洋湖镇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抗御台风期间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水库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洋湖镇三防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武警、公安等人员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人员、物资等到安全地方。
组委办:负责把握全镇防台风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挥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台风救灾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汛防旱防风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镇村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文化站:负责组织指导电视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三防指挥机构审定的汛情和各村(居)委会防汛抢险救灾动态。
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让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畅通无阻。
财政所:负责组织实施洋湖镇防台风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城建办:负责协助指导全镇防洪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以及做好城市建设工程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洋湖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洋湖三防指挥所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供电所:做好防御台风计划,保障全镇电力供应。遇到供电故障时,应及时派出人员抢修,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停电时机入屋抢劫群众财物。
2.1.3洋湖三防指挥部的职责
洋湖镇三防指挥部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掌握台风信息,并及时向镇领导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村(居)委会和部门传达洋湖镇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2.2应急联动机制
洋湖镇三防指挥部受洋湖镇委、镇政府领导和县水利局、县防办的指挥调度,同时与东至县有关单位、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保证防风指挥的统一、协调和高效,建立一个从镇到村的完整防风应急联动体系。
预案实施
根据台风和暴雨、洪涝程度(尤其是突发性特大暴雨强度),动态进入预案实施阶段,组织相应的防灾、抢险工作。
3.1应急准备和措施
主要按台风或热带风暴(以下统称台风)位置、动向或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对本地区的影响程度,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
3.1.1消息阶段
预测台风在福建、浙江、广东登陆,预计有可能影响本地,或接到防御台风及暴雨消息时,做好以下工作:
(1)镇领导班子要有负责人到岗组织值班。密切注视台风、降雨、水库和河道水位,做好记录,及时向镇领导和县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
(2)通过电话、鸣笛等形式,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公告各村、学校并告之。
(3)巡查人员到岗,对各村山塘水库、水利工程及其它重点防御对象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3.1.2警报阶段
预报台风在48小时之内可能影响本地,或接到防御台风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做好以下工作:
(1)镇有关责任人到岗。根据台风、暴雨趋势,由镇三防指挥部指挥长视情况决定召集有关人员,分析研究部署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各项工作。
(2)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气象、水雨情、本镇各自然村或村民组强防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准备等信息。加强与县指挥部值班室沟通联系。
(3)通过电话、鸣笛等形式,将台风或降雨信息公告各村、学校或企业。做好防台风抗灾宣传工作,提高防灾与自救水平。
(4)检查组对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危(旧)房、高风险低洼和易遭山洪灾害区域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企业、临时工棚及广告牌、建设工地的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对象的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5)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老弱病残、五保户、边远山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等先进行转移。
(6)检查报警设施(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开始集结准备。
3.1.3紧急警报阶段
预报台风在24小时之内袭击本地或台风外围对本地有严重影响,或接到防御台风紧急警报,防御山洪泥石流通知,做好以下工作:
(1)镇三防指挥部组织召开防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灾害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防、避、抢、救工作。
(2)镇长坐指挥部指挥,相关责任人员、各工作组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值班组全力以赴做好台风、水雨情等信息的收录和上通下达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台风和山洪灾害机构及各支防汛队伍的联络,随时掌握本镇防台风暴和山洪灾害机构及各支防汛队伍的联络,随时掌握本镇防台风暴雨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动态。每6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发生台风袭击、强降雨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向县指挥部报告,也可同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电话等形式,将台风、暴雨或山洪泥石流信息及时告知各村、或企业。宣传防御台风及山洪泥石流知识,进一步提高公共防灾意识。
(5)组织加强对重点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对象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及村指挥中心,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危(旧)房户、塔吊、脚手架、供电与电信杆线、在建民房、临时工棚及其他人员聚居点;防台风暴雨重点对象;低洼地区、危(旧)房户、企业及仓储物资等;防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对象: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居民住房及企业等。
(6)转移组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7)抢险组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多方面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受台风、山洪严重威胁的群众可通过击锣鼓等方式发出信号,抢险组或其他人员发现求救信号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报告县指挥部。
(8)后勤组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撤离安置和被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1.4灾后恢复
台风已经离开本镇,强降雨基本停止,对本镇不再有影响。如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工作;如发生重大灾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
(1)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对受灾区房屋配合县政府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有组织地安排撤离人员返家。
(2)对损坏的水利、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设施全力进行应急抢修。
加强对受伤人员、病人救护,确保有病能医。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人疫。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重灾户。组织实施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3)继续加强对山洪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防工作。若水库、河道水位较高时,相关责任人坚守岗位,组织巡逻查险,确保工作防洪安全。
(4)做好查灾、核灾、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对本镇各类工程水毁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制订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属上级投资的公益性或经营性设施及时向对口部门汇报,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修复。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附则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管理由镇三防办负责,报县防办。
4.2监督检查与奖惩
县政府、县防办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3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洋湖镇三防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4.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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