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7377/201705-016 | 组配分类: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 公民 |
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信息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05-19 | 发布日期: | 2017-05-19 |
生效日期: | 2017-05-19 | 废止日期: |
资金来源
一、国家统一奖扶对象: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以奖励扶助,所需资金中央、省、市、县按规定负担。
二、奖扶扩面扶助对象: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提前五年(55周岁起)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其中农村独女户奖励由市政府统一解决,双女户奖励政策所需资金由乡镇负担。
分配标准
一、国家统一奖扶对象:一般标准每人每年970元,独女户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10元。
二、奖扶扩面扶助对象:一般标准每人每年600元,独女户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
分配结果
附件:葛公镇(2016-11-4)2016年计生奖扶市级扩面提标、第三批节育奖、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养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清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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